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9-007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劲嘉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劲嘉供应链”)由于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将为劲嘉供应链该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公司之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劲嘉新型智能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包装”)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000万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将为智能包装以上两笔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即公司为劲嘉供应链提供担保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为智能包装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没有反担保,公司不存在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形。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深圳前海劲嘉供应链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8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乔鲁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939292W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包装材料、印刷材料及激光镭射新材料的销售;无线射频标签、高新材料包装产品的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国际货运代理;互联网企业与传统制造企业的信息平台系统集成及相关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经济信息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9月30日,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负债总额 | 负债率 |
劲嘉供应链 | 17,787.13 | 6,959.75 | 12,917.30 | 896.61 | 10,827.38 | 60.87% |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深圳劲嘉新型智能包装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27460051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山大道6-6号
主要经营范围:智能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包装机械、环保生态系统包装制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无线射频标签、高新材料包装产品的研发设计与销售;个性化定制的私人和商务产品包装的设计与销售;智能化包装制品、包装材料的防伪技术开发;提供智能配送、智能包装、智能装卸以及智能信息的获取、加工和处理一体化解决方案的设计;提供创新创意包装的整体解决方案设计;互联网云印刷技术、软件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电商行业信息化系统和方
案的技术咨询、设计;互联网企业与传统制造企业的信息平台的系统集成服务和技术咨询;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智能包装制品、包装材料、包装机械、环保生态系统包装制品的生产;无线射频标签、高新材料包装产品的生产;个性化定制的私人和商务产品包装的生产;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印刷;从事广告业务。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9月30日,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负债总额 | 负债率 |
智能包装 | 18,484.60 | 666.88 | 14,846.74 | 1,666.31 | 17,817.72 | 96.39% |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公司授权相关人员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劲嘉供应链及智能包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为满足自身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可推动其快速发展,增强盈利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其良性发展,公司提供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此次担保事项。我们一致同意将对智能包装的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累计实际发生额为0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累计审批额度为30,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4.65%;实际发生额为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者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发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