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提示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以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为提升公司决策效率,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9年1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10个转让日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作出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鉴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批,故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存在不确定
公告编号:2019-002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