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21日09时30分。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公告编号:2019-003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东莞市企石镇江边村金磊工业园A栋3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更好的推进公司审计工作,适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与原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友好协商,双方同意解除合作关系。经综合评估,公司拟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服务,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进行专项审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
公告编号:2019-003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二) 登记时间:2019年1月21日8时00分至9时00分
(三) 登记地点:东莞市企石镇江边村金磊工业园 A 栋3楼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智超
电话:0769-81776229
邮箱:guo.zhichao@suqun-group.com
联系地址:东莞市企石镇江边村金磊工业园A栋3楼会议室
(二) 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往返及住宿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理。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思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