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年1月3日,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监管部门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公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于本公告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