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关联股东吴中林先生及时桂清女士回避表决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减、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月3日(周四)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月2日(周三)-2019年1月3日(周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1月 3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1月 2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 月 3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东镇东二路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吴中林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1,106,544股,占公司总股本67.0908%。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310,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6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48,797,1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065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30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254%。
4、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66,409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1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郑可欣、张扬
3、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 )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九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