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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参与竞买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04

权的独立意见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与竞买公开挂牌的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含能”)25%股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相关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辽沈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沈阳含能25%股权,交易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公司参与竞买,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此次沈阳含能25%股权公开挂牌,转让底价为1.02亿元,其定价与前期公司以现金购买沈阳含能45%股权的定价一致,标的资产的评估结论合理,定价公允、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若本次竞买成功,公司将获得沈阳含能绝对控股地位,有利于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参与竞买沈阳含能25%股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益,同意公司参与并以挂牌底价竞买。

(本页无正文,为《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参与竞买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朱义坤

曾 伟

李爱文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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