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29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9年1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6名,实参加董事6名。董事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资产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