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9年1月3日(星期四)14:3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21号楼三盛大厦五层三盛教育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过半董事推举由董事张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06,794,4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796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82,004,8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86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4,789,5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934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3,521,0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41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3,429,0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81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9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69%。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702,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39%;反对9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1%;弃权0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29,0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96%;反对9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04%;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二)《关于终止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需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702,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39%;反对9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1%;弃权0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29,0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96%;反对9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04%;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关于终止执行<公司201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702,4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39%;反对9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1%;弃权0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29,0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96%;反对9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804%;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曾嘉、霍雨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零一九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