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0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华信新材项目组于2018年12月24-25日对华信新材相关人员进行了上市公司最新法规的培训。一、培训内容
1、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2、再融资新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关于并购重组“小额快速”审核适用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3、公司治理事项: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二、培训对象
华信新材接受培训的人员为公司的董事、监事、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包括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三、培训效果
民生证券华信新材项目组将本次培训材料发送给华信新材证券事务代表,由其分发给相关接受培训的人员。2018年12月24-25日,民生证券项目组对公司的相关人员就培训材料进行了交流和讲解,通过培训,上述人员对回购股份、再融资新规、最新公司治理要求等内容增加深刻的了解和认识,起到了预期效果。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培训情况的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汪 兵
肖继明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