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收储土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政府拟收储土地的议案》,并经2018年10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0月13日、2018年10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8年12月29日,公司与巩义市国土资源局、巩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收购方:巩义市国土资源局巩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被收购方: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收购土地情况
被收购土地为公司位于五里堡北片区宗地,收购土地面积347,988.08平方米。2012年7月16日,公司与巩义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10181-CR-2012-1403,出让宗地编号为2012-163,出让宗地面积347,988.08平方米(约合522亩)。2013年6月27日,公司办理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登记证号为巩国用(2013)第01955号,登记面积为347,988.08平方米。
三、收购补偿标准
被收购土地评估单价每平方米241元(16.07万元/亩),评估总价8,386.51
万元。
被收购土地范围内房屋建筑物评估价7,559万元,其中地上(下)建(构)物评估价6,199万元,固定资产-设备拆移包装费用评估价1,360万元。
经巩义市财政部门核定,公司确认,被收购土地补偿按评估总价8,386.51万元给公司进行补偿。被收购土地范围内建筑物补偿按6,806.40万元给公司进行补偿,其中地上(下)建(构)物补偿5,446.40万元,固定资产-设备拆移包装费用补偿1,360万元,补偿共计15,192.91万元。
四、落实补偿款
该宗土地收购补偿资金由巩义市财政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兑付。
五、土地交付条件及期限
本合同签订后,公司于两个月内将本合同下的土地及其房屋建筑物移交给巩义市人民政府。在完成土地登记注销前,公司需确保该宗地上没有抵押和司法查封现象发生。
本合同项下宗地《收购方案》业经巩义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本次土地被收购对公司的影响
2018年12月29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宗地的注销登记手续。同日,公司收到上述部分土地收购补偿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剩余补偿资金将由巩义市财政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支付。本次交易获得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经营,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2、《不动产注销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