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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龙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03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SuzhouLongjieSpecialFiberCo.,Ltd.

(住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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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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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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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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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龙杰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2、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席文杰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按规定做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席靓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4、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王建荣、何小林、曹红、关乐、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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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潘正良、黄素祥、徐志刚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按规定做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担任公司监事的股东陈建华、陆华、马冬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6、公司股东杨小芹、赵满才、钱夏董、秦娅芬、倪建康、夏建春、周颉、徐宏、陆惠斌、陈英武、惠德忠、包连英、刘元芳、宋拥军、曹伟、袁亚琪、丁丽华、张新洪、宋少丰、蔡永生、范勇、王建华、张洪保、陆建南、郁建良、陆建忠、陆云、黄利彬、赵卫星、李清华、陶振丰、钱江东、席文亚、席建华、徐小夏、徐红星、葛建军、钱建栋、史永娟、惠珍、刘虎易、黄向阳、许经毅、顾顶飞、马洪新、曹丰、俞峰、常红、顾健亚、刘强、姚建明、黄静芬、黄雅彬、王洪英、周凌、卢晓瑜、瞿卫华、陆志贤、席颂开、许晓英、惠能、瞿新立、石兵、陈亚琴、王建英、蒋勰、王芳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相关预案,具体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和终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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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具体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终止股价稳定措施。

2、稳定公司股价的实施顺序及措施

在启动条件满足时,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如下优先顺序实施股价稳定措施:(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1)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将在启动条件满足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回购股份预案,回购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区间、回购资金来源、回购对公司股价及公司经营的影响等内容,并在董事会决议通过后依法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启动条件满足时,由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公告。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全部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之日10个交易日后,启动相应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如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或终止实施回购股份方案。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启动条件满足并同时满足:①公司的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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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后,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的;②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未获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③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措施等任一条件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并依法履行所需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10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稳定股价方案。

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将按照稳定股价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股票。公司控股股东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的15%。

如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可不再继续实施或终止实施稳定股价方案。

(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

公司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启动条件满足并同时满足:

①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的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其他原因导致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措施等任一条件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并依法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方案。

在符合股票交易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股价稳定具体方案中确定的增持金额和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股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本人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20%。

如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继续实施或终止实施稳定股价方案。

上述承诺措施不因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若公司新聘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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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履行相应股价稳定措施及承诺。

(三)相关责任主体关于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回购新股、赔偿损失的承诺

1、公司相关承诺

公司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公司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如违反相关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进行赔偿;同时,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龙杰投资、实际控制人席文杰、席靓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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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督促公司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如违反前述承诺事项,本方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10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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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如违反前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10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4、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的承诺

如国信证券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国信证券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项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国信证券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权益,国信证券因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作出的承诺

因本机构为苏州龙杰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本机构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3)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出的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本所保证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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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公司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1、控股股东龙杰投资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如本方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本方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票的,本方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本方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如违反前述承诺事项,本方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10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支付给发行人的,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

2、席文杰和何小林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本人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如违反前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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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10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支付给发行人的,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

3、席靓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本人将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如违反前述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10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支付给发行人的,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

4、杨小芹和赵满才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本人拟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本人将按照市场价格,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每年减持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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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如违反前述承诺事项,相关责任主体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10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支付给发行人的,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因未履行前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

(五)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本公司拟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强化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为强化主营业务,持续提升核心竞争能力与持续创新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公司将在巩固现有业务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投资建设生产线和研发中心,从产品结构、市场布局和技术实力等方面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从而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绿色复合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的建成将在扩大现有产能、解决公司产能瓶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制造规模和能力,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自身效益;“高性能特种纤维研发中心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改进公司生产技术和新产品开发能力、提升公司的研发创新实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稳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尽快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并在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防范风险方面强化管理,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在实现预期收益的前提下尽可能产生最大效益以回报股东。

(3)加强员工的激励和考核,提升管理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努力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完善和改进公司的薪酬制度,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加大人才培养和优秀人才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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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力度,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夯实基础。

(4)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审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根据证监会的相关要求,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公司将严格依据《公司章程(草案)》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和执行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方案,并在必要时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发行人控股股东龙杰投资、实际控制人席文杰、席靓承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的政策,本人将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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钩;

(6)本承诺出具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六)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承诺:

(1)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公司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2、控股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的控股股东龙杰投资承诺:

(1)如本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苏州龙杰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除因被强制执行、苏州龙杰上市后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外,不得转让苏州龙杰股份;

③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苏州龙杰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10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苏州龙杰指定账户;

④本方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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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损失。

(2)如本方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苏州龙杰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苏州龙杰投资者利益。

3、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

(1)如本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苏州龙杰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除因被强制执行、苏州龙杰上市后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外,不得转让苏州龙杰股份(如有);

③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苏州龙杰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10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苏州龙杰指定账户;

④本方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如本方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①在苏州龙杰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尽快研究将投资者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苏州龙杰投资者利益。

二、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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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其他合法的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条件

(1)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本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在满足前述条件的情形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2)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在满足公司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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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3、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利润分配事项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互动平台、公司网站、公众信箱、来访接待等多种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和的意见和诉求。

4、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

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并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对调整或变更的利润分配政策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1、分红回报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及原则

着眼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外部融资环境、股东对于分红回报的意见和诉求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增加公司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2、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在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正数且当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如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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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或公积金转增。

四、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7,611.30万元、6,397.76万元、13,493.30万元和7,583.28万元,净利润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其中,2016年净利润同比下降63.67%,下降幅度超过50%,主要系2015年受流行趋势影响,仿麂皮纤维市场需求旺盛,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但产品价格上升,公司仿麂皮纤维毛利率达到27.17%,较2014年上升13.03个百分点;随着2016年仿麂皮纤维市场供需关系变化,仿麂皮纤维价格及毛利率大幅下降;2017年净利润同比上升110.91%,主要系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高附加值的仿羊毛、仿兔毛等仿皮草纤维、PTT纤维等产品的收入占比上升,以及仿麂皮纤维的毛利率回升。

公司产品主要集中于仿麂皮纤维、仿皮草纤维及PTT纤维三大细分领域,如果未来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包括因流行趋势变化导致主要产品市场需求下降、更多厂商进入到公司主要产品市场导致供给增加、下游服装家纺市场景气度下降、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而公司不能有效转嫁、公司未能研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等,导致公司产品销量、价格或毛利率下降,则公司未来可能出现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0.51%、12.66%、16.50%和17.04%,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2015年毛利率较高的原因主要系仿麂皮面料服饰流行,公司的仿麂皮纤维产品市场需求旺盛,价格上涨,同时原材料价格下降。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受市场需求、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及人工成本等因素影响,未来仍存在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三)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仿皮草纤维、仿麂皮纤维及PTT纤维等差别化聚酯纤维长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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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常规品种相比,技术难度及附加值更高。差别化聚酯纤维长丝及相应生产技术工艺的研发需要大量的技术储备、雄厚的综合实力以及持续的研发投入。如公司不能持续开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或研发成果未能及时转化和应用,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中披露了公司2018年1‐9月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相关财务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公证天业审阅。

根据公证天业出具的《审阅报告》(苏公W[2018]E1351号),公司2018年1‐9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 2018年1‐9月 2017年1‐9月变动率营业收入129,653.32111,222.5916.57%营业利润15,375.0611,605.0732.49%利润总额15,380.0611,645.3232.07%净利润13,190.3210,017.4131.67%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015.759,125.8131.67%注:上述数据经审阅但未经审计。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采购及销售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经营情况稳定,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生产运营情况、销售规模、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核心技术人员、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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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2,973.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

19.44元/股,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市盈率

18.95倍(每股收益按照2017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7.95元(按2018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10.17元(按2018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市净率 1.91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公司每股净资产计算)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户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募集资金总额 57,804.8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49,982.40万元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承销、保荐费用 5,980.48万元审计、验资费用 783.02万元律师费用 518.87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等

483.66万元发行费用概算

材料制作费、发行手续费等

56.41万元

合计7,822.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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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Suzhou Longjie Special Fiber Co.,Ltd.注册资本 8,920.30万元法定代表人 席文杰设立日期

2011年5月24日(股份公司)2003年6月11日(有限公司)住所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9号邮政编码 215600电话号码 0512-56979228传真号码 0512-58226639公司网址 www.jslongjie.com电子邮箱 longjie8@163.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其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公司系龙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11年3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291,308,502.52元为基准,按照1:0.3021的比例进行折股,折合股本为8,800.00万元,发起人为龙杰投资及席文杰等41位自然人。2011年5月24日,江苏省苏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32058200006021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龙杰投资 6,160.00 70.002 席文杰 1,135.20 12.903 赵满才 198.00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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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何小林 158.40 1.805 王建荣 132.00 1.506 曹红 105.60 1.207 钱夏董 52.80 0.608 秦娅芬 52.80 0.609 倪建康 47.52 0.5410 徐志刚 39.60 0.4511 王建新 39.60 0.4512 陈建华 39.60 0.4513 夏建春 31.68 0.3614 周颉 31.68 0.3615 柳凤兵 26.40 0.3016 陆惠斌 26.40 0.3017 陈英武 26.40 0.3018 黄素祥 26.40 0.3019 惠德忠 26.40 0.3020 包连英 26.40 0.3021 刘元芳 26.40 0.3022 宋拥军 26.40 0.3023 曹伟 26.40 0.3024 袁亚琪 21.12 0.2425 杨小芹 21.12 0.2426 丁丽华 21.12 0.2427 张新洪 21.12 0.2428 宋少丰 21.12 0.2429 陆华 21.12 0.2430 蔡永生 21.12 0.2431 范勇 21.12 0.2432 王建华 21.12 0.2433 张洪保 21.12 0.2434 陆建南 21.12 0.2435 郁建良 13.20 0.1536 陆建忠 13.20 0.1537 陆云 13.20 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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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李清华 13.20 0.1539 陶振丰 13.20 0.1540 黄利彬 13.20 0.1541 赵卫星 13.20 0.1542 钱江东 13.200.15

合计8,800.00100.00

公司各发起人用作出资的资产为龙杰有限的净资产。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8,920.3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73.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00%,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1 龙杰投资 6,160.0069.05606,160.0051.79172 杨小芹 399.524.4788399.523.35913 席文杰 378.404.2420378.403.18154 席靓 378.404.2420378.403.18155 赵满才 198.002.2197198.001.66476 何小林 158.401.7757158.401.33187 王建荣 132.001.4798132.001.10988 曹红 105.601.1838105.600.88799 钱夏董 52.800.591952.800.443910 秦娅芬 52.800.591952.800.443911 潘正良 50.000.560550.000.420412 倪建康 47.520.532747.520.399513 徐志刚 39.600.443939.600.332914 王建新 39.600.443939.600.332915 陈建华 39.600.443939.600.332916 夏建春 31.680.355131.680.2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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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周颉 31.680.355131.680.266418 徐宏 26.400.296026.400.222019 陆惠斌 26.400.296026.400.222020 陈英武 26.400.296026.400.222021 黄素祥 26.400.296026.400.222022 惠德忠 26.400.296026.400.222023 包连英 26.400.296026.400.222024 刘元芳 26.400.296026.400.222025 宋拥军 26.400.296026.400.222026 曹伟 26.400.296026.400.222027 袁亚琪 21.120.236821.120.177628 丁丽华 21.120.236821.120.177629 张新洪 21.120.236821.120.177630 宋少丰 21.120.236821.120.177631 陆华 21.120.236821.120.177632 蔡永生 21.120.236821.120.177633 范勇 21.120.236821.120.177634 王建华 21.120.236821.120.177635 张洪保 21.120.236821.120.177636 陆建南 21.120.236821.120.177637 关乐 20.000.224220.000.168238 郁建良 13.200.148013.200.111039 陆建忠 13.200.148013.200.111040 陆云 13.200.148013.200.111041 黄利彬 13.200.148013.200.111042 赵卫星 13.200.148013.200.111043 李清华 13.200.148013.200.111044 陶振丰 13.200.148013.200.111045 钱江东 13.200.148013.200.111046 席文亚 8.000.08978.000.067347 席建华 5.000.05615.000.042048 徐小夏 3.000.03363.000.025249 徐红星 3.000.03363.000.025250 葛建军 2.000.02242.000.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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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钱建栋 2.000.02242.000.016852 史永娟 2.000.02242.000.016853 惠珍 1.000.01121.000.008454 刘虎易 1.000.01121.000.008455 黄向阳 1.000.01121.000.008456 许经毅 1.000.01121.000.008457 顾顶飞 1.000.01121.000.008458 马洪新 1.000.01121.000.008459 曹丰 1.000.01121.000.008460 俞峰 1.000.01121.000.008461 常红 1.000.01121.000.008462 顾健亚 1.000.01121.000.008463 刘强 1.000.01121.000.008464 姚建明 1.000.01121.000.008465 黄静芬 1.000.01121.000.008466 黄雅彬 1.000.01121.000.008467 王洪英 1.000.01121.000.008468 周凌 1.000.01121.000.008469 卢晓瑜 1.000.01121.000.008470 瞿卫华 1.000.01121.000.008471 陆志贤 1.000.01121.000.008472 席颂开 1.000.01121.000.008473 许晓英 1.000.01121.000.008474 马冬贤 0.700.00780.700.005975 惠能 0.600.00670.600.005076 瞿新立 0.500.00560.500.004277 石兵 0.500.00560.500.004278 陈亚琴 0.500.00560.500.004279 王建英 0.500.00560.500.004280 蒋勰 0.500.00560.500.004281 王芳 0.500.00560.500.004282 社会公众投资者 --2,973.5025.0004

合计8,920.30100.000011,893.80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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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龙杰投资 6,160.0069.05602 杨小芹 399.524.47883 席文杰 378.404.24204 席靓 378.404.24205 赵满才 198.002.21976 何小林 158.401.77577 王建荣 132.001.47988 曹红 105.601.18389 钱夏董 52.800.591910 秦娅芬 52.800.5919

合计8,015.9289.8616

(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及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在公司担任职务

1 席文杰 378.404.2420董事长、总经理2 席靓 378.404.2420证券部员工3 杨小芹 399.524.4788采购部部长4 赵满才 198.002.2197-5 何小林 158.401.7757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6 王建荣 132.001.4798董事、销售部长7 曹红 105.601.1838董事、财务总监8 钱夏董 52.800.5919销售总监9 秦娅芬 52.800.5919-10 潘正良 50.000.5 605副总经理

合计1,905.9221.3661-

(四)国有股份、外资股份及战略投资者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的股东中无国有股东、外资股东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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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投资者。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东间关联关系

持有苏州龙杰股份比例(%)

持有龙杰投资股权比例(%)

席文杰4.2420 14.3340

杨小芹4.4788 15.1330

席靓4.2420 14.3330

王建荣1.4798 5.0000

郁建良0.1480 0.5000

席文亚0.0897 -

席建华

席文杰与杨小芹原为夫妻关系;

席文杰与席靓系父女关系;杨小芹与席靓系母女关系;席文杰与席文亚系兄妹关系;席建华与席文杰系姐弟关系;郁建良与席建华系夫妻关系;

席文亚为王建荣的弟媳。

0.0561 -

张洪保0.2368 0.8000

刘元芳

张洪保与刘元芳系夫妻关系。

0.2960 1.0000

此外,龙杰投资的42名自然人股东同时直接持有苏州龙杰的股份。

(六)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一、(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一直专注于差别化涤纶长丝、PTT纤维等差别化、新型聚酯纤维长丝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公司采取切片纺工艺,依托于强大的研发创新能力、先进的生产技术及设备,通过产品的持续创新,已形成了仿麂皮纤维系列、仿皮草纤维系列、PTT纤维系列等核心特色产品,达到上百个规格品种,产品的差别化率达到98%以上。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仿真动物皮毛、仿麂皮面料、记忆面料等服饰、家纺面料的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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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产品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方式,由销售人员进行产品推广、客户服务和信息调研,公司客户均为国内客户,主要分布在江苏、浙江、上海和山东等周边地区。公司每年年底根据本年的销售情况、下一年度市场预期需求并结合公司的品牌市场战略制订下一年度各产品的销售计划及新产品的推广方案。

公司主要采取先款后货或款货两讫的原则,主要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等结算方式;公司对少量优质客户给予一定信用额度。产品价格根据市场行情、产品成本核算、供需状况确定后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以价格表形式发放到公司销售部门。销售部门根据价格表执行销售活动。

公司的销售流程为: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销售框架协议,对产品质量、交付方式、货款结算、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等事项进行约定。公司依据客户具体采购信息进行收款和发货。

(三)主要原材料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普通PET切片、全消光PET切片、水溶性切片、PTT切片等,其供应情况稳定。公司生产过程主要消耗的能源是电力,供应充足。

(四)行业竞争情况

我国聚酯纤维产业经过30多年的发展,形成了熔体直纺和切片纺两种生产工艺路线,采用不同工艺的生产企业相应形成了相应的竞争格局:

1、熔体直纺企业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

熔体直纺工艺路线具备明显的规模效应优势和相对成本优势,主要用以生产市场容量较大的普通产品和常规差别化产品,对于生产技术含量较高、功能要求较多、多组分及结构较为复杂的差别化产品存在一定困难。

以熔体直纺工艺为主的生产企业通过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及向产业链上游延伸来提高其成本优势。随着大容量的熔体直纺装置的快速发展和装置规模的不断扩大,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形成了如桐昆集团、盛虹集团(国望高科)、新凤鸣等一批营业收入达到百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统计,2016年,桐昆集团、新凤鸣、盛虹集团、恒力股份、恒逸石化、荣盛石化等几家大规模企业涤纶长丝产量占我国涤纶长丝总产量的约43%。

1-2-1-28

2、切片纺企业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

切片纺工艺具有产品开发便捷、产品转换方便且转换成本低廉的优势,特别是在开发诸如集多功能于一体的超仿真纤维、集多组分于一体的复合聚酯纤维等产品方面具有较大优势。

优秀的切片纺生产企业基于各自的技术工艺积累及产品研发优势,专注于开发差异化产品,不断推陈出新,提高产品附加值,满足终端服装、家纺等市场的多样性需求,引导下游市场趋势。基于切片纺工艺的上述特点,切片纺企业的生产规模较熔体直纺企业相对规模较小,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但主要切片纺企业产品特色明显,产品附加值较高,呈现出了一批“专、精、特、强”的切片纺企业。

(五)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居于行业前列

公司是生产差别化聚酯纤维长丝的高新技术企业,是行业内“专、精、特、强”的代表性企业。公司作为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的理事单位,先后被评为江苏省高技术差别化纤维工程技术中心、中国精细化涤纶长丝研发和生产基地及国家复合纤维研发生产基地等,并荣获全国化纤行业“十二五”最具技术创新突破奖,拥有强大的研发创新及综合实力。

公司是国内少数掌握仿羊毛、仿兔毛等高/超仿真动物皮毛涤纶纤维生产技术的企业之一;产品创新、开发能力居于行业前列。公司凭借雄厚的技术实力,主导或参与起草、修订了多项国家及行业技术标准,作为第一起草人主持制订了《海岛涤纶牵伸丝》、《三维卷曲涤纶牵伸丝》、《有色海岛涤纶预取向丝》等3项行业标准,作为主要单位参与制订或修订了《化学纤维长丝热收缩率试验方法(处理后)》、《化学纤维含油率试验方法》、《化学纤维回潮率试验方法》、《合成纤维变形丝卷缩性能试验方法》等4项国家标准及《海岛涤纶预取向丝》、《海岛涤纶低弹丝》、《弹性涤纶牵伸丝》、《有光异形涤纶牵伸丝》、《高收缩涤锦复合牵伸丝》等5项行业标准,上述标准均已通过评审并经我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单位发布或实施。

公司以消费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开发投产精细化、差别化、高附加值新型聚酯纤维长丝产品,并对已有产品进行升级换代,深耕细分市场领域,满足日益

1-2-1-29

多样化的市场需求。

2、公司在切片纺企业中产量位居行业前列

根据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的统计,我国采用切片纺工艺生产聚酯纤维长丝的厂商约百余家。2017年,切片纺民用涤纶长丝的产量达到约300万吨,公司占比约为4%,公司产量位列我国切片纺涤纶民用长丝第五名。

3、公司在各主要产品细分市场居于行业前列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仿麂皮纤维、仿皮草纤维及PTT纤维,在上述主要产品细分市场,公司均位于行业前列:公司是我国仿麂皮纤维最大的生产供应商之一;公司的PTT纤维及仿皮草纤维在细分市场均位居行业前列,并且是率先实现高/超真仿动物皮毛涤纶纤维开发、生产的少数厂商之一。

五、发行人的主要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2018年6月30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74,255.43万元,净值为26,343.22万元,账面成新率为35.48%,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账面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17,713.6911,293.3363.75%

机器设备 55,557.5014,841.6026.71%

运输设备 749.17177.6523.71%电子设备及其他 235.0730.6413.03%

合计74,255.4326,343.2235.48%

公司的固定资产状况良好,机器设备正常运行,不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

1、房屋建筑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拥有的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

房权证号

房屋用途

房屋坐落

建筑面积(平方米)

取得方式

是否抵押

张房权证杨字第

0000366389号

工业

杨舍镇张家港省级开发区(振兴路19号)

33,518.31 自建 是

张房权证杨字第

0000366390号

工业

杨舍镇张家港省级开发区(振兴路19号)

3,256.88 自建 是

1-2-1-30

张房权证杨字第

0000366391号

工业

杨舍镇张家港省级开发区(振兴路19号)1,2,3

5,705.83 自建 是

张房权证杨字第

0000366392号

工业

杨舍镇张家港省级开发区(振兴路19号)4,5,6

41,587.18 自建 是

张房权证杨字第

0000366393号

工业

杨舍镇张家港省级开发区(振兴路19号)7,8,9

8,159.32 自建 是

张房权证杨字第

0000366394号

工业

杨舍镇张家港省级开发区(振兴路19号)10,11,12

23,626.47 自建 是

张房权证杨字第

0000366395号

工业

杨舍镇张家港省级开发区(振兴路19号)

3,094.85 自建 是

张房权证杨字第

0000334226号

工业 杨舍镇振兴路19号1542,679.21 自建 是

2、主要生产设备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包括输送及干燥设备、纺丝设备、牵伸与卷绕设备及加弹设备,具体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数量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1 干燥机组 套 12389.5692.932 工业丝增粘装置 套 11,091.66220.773 纺丝、卷绕机组 套 1603,766.681,147.514 国产纺丝机组 台 1983,504.46399.825 巴马格纺丝机组 台 581,162.36320.306 工业丝纺丝机组 台 21876.35189.507 TMT卷绕机组 台 22816,765.352,167.778 巴马格卷绕机组 台 28864.19256.529 TMT工业丝卷绕机组 台 92,291.46311.1110 国产工业丝卷绕机组 台 121,503.84117.0211 国产加弹机组 台 387,659.035,217.1012 巴马格加弹机组 台 122,098.55478.22

合计- - 41,973.4910,918.58

(二)无形资产截止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

1-2-1-31

利和商标。

1、土地使用权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3处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155,207.20平方米,账面净值为2,148.6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证书编号

使用权人

土地座落 地号 用途面积(m

取得方式

终止日期

是否抵押

张国用(2016)第0065830号

苏州龙杰

张家港省级开发区振兴

路19号

006035GB0018

工业用地

71,814.50出让

2056-3-14

张国用(2015)第0042523号

苏州龙杰

张家港省级开发区(振兴

路19号)

0040180114000

工业用地

55,155.70出让

2056-3-14

张国用(2015)第0042524号

苏州龙杰

张家港省级开发区(振兴

路19号)

0040180115000

工业用地

28,237 出让

2062-4-17

2、商标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拥有4项商标,账面价值为0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注册人 商标标识 注册号

核定使用商品类别

有效期限

取得方式1 苏州龙杰

4113922 第23类

2018-1-14至

2028-1-13

原始取得2 苏州龙杰

4113923 第23类

2018-1-14至

2028-1-13

原始取得3 苏州龙杰

3153874 第23类

2013-7-21至

2023-7-20

受让取得4 苏州龙杰

11012911 第23类

2013-10-7至

2023-10-6

原始取得

3、专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拥有64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1项,账面价值为0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

专利类

型

授权日专利期限

取得方

式1苏州龙杰

ZL2015102490

68.8

一种中空纤维喷丝板

发明专利

2017.3.1

2015.5.15‐2035.5.14

原始取得2苏州龙杰

ZL2012102653

76.6

一种由PET聚酯生产高弹力纤维的方法及由其所得高弹力纤维

发明专利

2013.12.18

2012.7.30‐2032.7.29

原始取得3苏州龙杰

ZL2011103693

04.1

一种具有绵羊毛性能的纤维的制备方法及仿毛面料

发明专利

2013.7.3

2011.11.21‐2032.11.20

原始取得

1-2-1-32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

专利类

型

授权日专利期限

取得方

式4苏州龙杰

ZL2011103623

24.6

一种具有仿毛效果的PTT低弹丝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3.5.22

2011.11.16‐2031.11.15

原始取得5苏州龙杰

ZL2011103542

29.1

一种可变径中空纤维,其生产方法以及由其制成的面料

发明专利

2013.5.22

2011.11.10‐

2031.11.9

原始取得6苏州龙杰

ZL2011102272

08.3

一种海岛纤维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4.1.22

2011.8.9‐2031.8.8

原始取得7苏州龙杰

ZL2011102272

22.3

一种高强度涤纶母丝的制备方法及其设备

发明专利

2013.1.23

2011.8.9‐2031.8.8

原始取得8苏州龙杰

ZL2011101088

75.X

一种具有仿毛效果的无光纤维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2.8.1

2011.4.29‐2031.4.28

原始取得9苏州龙杰

ZL2011101003

51.6

一种异截面异收缩涤纶长丝的制造方法

发明专利

2012.5.23

2011.4.21‐2031.4.20

原始取得10苏州龙杰

ZL2010101249

99.2

一种荧光纤维膜的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2012.7.4

2010.3.9‐2030.3.8

原始取得11苏州龙杰

ZL2016107512

20.7

一种联苯热加入系统

发明专利

2018.3.8

2016.8.29‐2036.8.28

原始取得12苏州龙杰

ZL2017211742

59.3

一种三轴假捻器

实用新型

2018.4.3

2017.9.14‐2027.9.13

原始取得13苏州龙杰

ZL2017208395

14.5

一种纺丝卷绕装置

实用新型

2018.2.6

2017.7.12‐2027.7.11

原始取得14苏州龙杰

ZL2017208395

12.6

一种母粒加入系统

实用新型

2018.1.19

2017.7.12‐2027.7.11

原始取得15苏州龙杰

ZL2017205140

97.7

一种辅助更换油嘴的装置

实用新型

2017.12.22

2017.5.10‐

2027.5.9

原始取得16苏州龙杰

ZL2017205146

13.6

一种自动上油装置

实用新型

2017.12.22

2017.5.10‐

2027.5.9

原始取得17苏州龙杰

ZL2017205140

98.1

一种气缸隔套盖

实用新型

2017.12.22

2017.5.10‐

2027.5.9

原始取得18苏州龙杰

ZL2016211132

61.5

一种保温箱温度控制系统

实用新型

2017.6.9

2016.10.11‐2026.10.10

原始取得19苏州龙杰

ZL2016211130

07.5

一种纺丝箱体抽油烟系统

实用新型

2017.4.12

2016.10.11‐2026.10.10

原始取得20苏州龙杰

ZL2016209684

58.0

一种分段式干燥系统

实用新型

2017.4.12

2016.8.29‐2026.8.28

原始取得21苏州龙杰

ZL2016209681

39.X

一种泵销

实用新型

2017.2.15

2016.8.29‐2026.8.28

原始取得22苏州龙杰

ZL2016209715

40.9

一种减少原料浪费的自动控制装置

实用新型

2017.2.15

2016.8.29‐2026.8.28

原始取得23苏州龙杰

ZL2016205451

48.8

一种长丝用检测毛丝产生部位的装置

实用新型

2016.12.21

2016.6.7‐2026.6.6

原始取得24苏州龙杰

ZL2016204925

48.7

一种高分子材料熔体管多工位清洗装置

实用新型

2017.1.18

2016.5.26‐2026.5.25

原始取得25苏州龙杰

ZL2016204039

53.7

一种加弹机用消声清洁装置

实用新型

2016.11.30

2016.5.6‐2026.5.5

原始取得26苏州龙杰

ZL2015205226

36.2

丝束稳流器

实用新型

2015.11.18

2015.7.17‐2025.7.16

原始取得27苏州龙杰

ZL2015203130

54.3

一种高弹力耐磨复合纤维

实用新型

2015.9.30

2015.5.15‐2025.5.14

原始取得28苏州龙杰

ZL2015203130

71.7

一种高弹力记忆型复合纤维

实用新型

2015.9.9

2015.5.15‐2025.5.14

原始取

得29苏州龙杰

ZL2015203130

73.6

一种中空纤维喷丝板

实用新型

2015.9.9

2015.5.15‐2025.5.14

原始取得30苏州龙杰

ZL2015203159

64.5

一种生产中空纤维的喷丝板

实用新型

2015.9.9

2015.5.15‐2025.5.14

原始取得

1-2-1-33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

专利类

型

授权日专利期限

取得方

式31苏州龙杰

ZL2014208045

88.1

一种高强度DTY复合丝的纺丝系统

实用新型

2015.5.13

2014.12.17‐2024.12.16

原始取得32苏州龙杰

ZL2014208053

04.0

一种海岛丝PET、COPET计量泵开关连锁电路

实用新型

2015.4.29

2014.12.17‐2024.12.16

原始取得33苏州龙杰

ZL2014204960

71.0

一步法复合丝生产设备

实用新型

2014.12.17

2014.8.29‐2024.8.28

原始取得34苏州龙杰

ZL2014204960

75.9

一种“井”字型中空纤维的喷丝板

实用新型

2014.12.17

2014.8.29‐2024.8.28

原始取得35苏州龙杰

ZL2014204969

70.0

一种仿兔毛纤维用喷丝板

实用新型

2014.12.17

2014.8.29‐2024.8.28

原始取得36苏州龙杰

ZL2014200761

89.8

喷丝板

实用新型

2014.10.1

2014.2.21‐2024.2.20

原始取得37苏州龙杰

ZL2013202435

22.5

一种新型聚酯纤维制成的泳衣

实用新型

2014.4.16

2013.5.8‐2023.5.7

原始取得38苏州龙杰

ZL2013202452

36.2

一种低粘高伸缩涤纶长丝

实用新型

2013.11.6

2013.5.8‐2023.5.7

原始取得39苏州龙杰

ZL2012206863

11.4

一种海岛PET纤维结晶装置

实用新型

2013.5.8

2012.12.13‐2022.12.12

原始取得40苏州龙杰

ZL2012206817

02.7

一种制备海岛纤维的涡轮式冷却装置

实用新型

2013.5.8

2012.12.12‐2022.12.11

原始取得41苏州龙杰

ZL2012206817

04.6

一种海岛纤维干燥装置

实用新型

2013.5.8

2012.12.12‐2022.12.11

原始取

得42苏州龙杰

ZL2012206515

65.2

空调冷凝水的回收利用装置

实用新型

2013.5.15

2012.12.3‐2022.12.2

原始取得43

苏州龙杰、东华大学、中国纺织工程学

会

ZL2012205303

97.1

一种通过辐射交联改善抗滴落性能的阻燃聚酯

实用新型

2013.7.3

2012.10.17‐2022.10.16

原始取得44苏州龙杰

ZL2012203236

02.7

真空炉环保排气装置

实用新型

2013.1.2

2012.7.5‐2022.7.4

原始取得45苏州龙杰

ZL2012200648

69.9

一种纺丝间专用加湿装置

实用新型

2012.10.10

2012.2.27‐2022.2.26

原始取得46苏州龙杰

ZL2011204566

97.5

化纤上油泵的检测装置

实用新型

2012.7.11

2011.11.17‐2021.11.16

原始取得47苏州龙杰

ZL2011204529

20.9

一种具有仿毛效果的PTT低弹丝及弹性纤维

实用新型

2012.7.11

2011.11.16‐2022.11.15

原始取得48苏州龙杰

ZL2011204426

20.2

一种可变径中空纤维及由其制成的面料

实用新型

2012.11.21

2011.11.10‐

2021.11.9

原始取得49苏州龙杰

ZL2011204430

66.X

一种化纤生产用压缩空气供应系统

实用新型

2012.7.4

2011.11.10‐

2021.11.9

原始取得50苏州龙杰

ZL2011204430

67.4

一种生产中空纤维的喷丝板

实用新型

2012.8.1

2011.11.10‐

2021.11.9

原始取得51苏州龙杰

ZL2011203758

64.3

一种制备涤纶卷曲丝的装置

实用新型

2012.10.10

2011.9.28‐2021.9.27

原始取得52苏州龙杰

ZL2011203388

21.8

一种检测红外断丝感应器的装置

实用新型

2012.4.18

2011.9.9‐2021.9.8

原始取得53苏州龙杰

ZL2011203388

23.7

一种纺丝用侧吹风冷却装置

实用新型

2012.5.30

2011.9.9‐2021.9.8

原始取得54苏州龙杰

ZL2011203035

99.8

用于纺制粗旦纤维的吹风冷却装置

实用新型

2012.4.18

2011.8.19‐2021.8.18

原始取得55苏州龙杰

ZL2011202875

84.7

一种制备PTT海岛纤维的粘度调节装置

实用新型

2012.4.4

2011.8.9‐2021.8.8

原始取得56苏州龙杰

ZL2011202875

85.1

一种制备PTT海岛纤维的设备

实用新型

2012.7.11

2011.8.9‐2021.8.8

原始取得57苏州龙杰

ZL2011202875

86.6

一种冷冻除湿机冷凝水排放控制装置

实用新型

2012.4.11

2011.8.9‐2021.8.8

原始取得

1-2-1-34

序号专利权人专利号专利名称

专利类

型

授权日专利期限

取得方

式58苏州龙杰

ZL2011202875

90.2

一种制备高强度涤纶母丝的张力调节装置

实用新型

2012.4.4

2011.8.9‐2021.8.8

原始取得59苏州龙杰

ZL2011202875

96.X

离心式空气压缩机组冷凝水排放的消音装置

实用新型

2012.3.14

2011.8.9‐2021.8.8

原始取得60苏州龙杰

ZL2011202459

79.0

一种结晶装置

实用新型

2012.4.25

2011.7.13‐2021.7.12

原始取得61苏州龙杰

ZL2011202459

96.4

结晶床中的热风循环装置

实用新型

2012.4.11

2011.7.13‐2021.7.12

原始取得62苏州龙杰

ZL2011201310

69.X

一种纺丝组件

实用新型

2012.1.4

2011.4.29‐2021.4.28

原始取得63苏州龙杰

ZL2017210198

63.9

一种带有免开纤自动起绒复合纤维的面料

实用新型

2018.8.21

2017.8.15‐2027.8.14

原始取得64苏州龙杰

ZL2018201270

49.7

一种预取向丝到低弹丝产业链质量可追溯系统

实用新

型

2018.8.21

2018.1.25‐

208.1.14

原始取得

注:“一种通过辐射交联改善抗滴落性能的阻燃聚酯”的专利权人为东华大学、苏州龙杰、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其余各项专利的专利权人均为苏州龙杰。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差别化聚酯纤维长丝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龙杰投资持有公司69.0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席文杰、席靓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除控制本公司及龙杰投资外,未控制其他企业;龙杰投资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除投资发行人外,未经营其他业务,未控制或参股其他企业。

龙杰投资的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收益,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席文杰未直接经营或通过其他形式经营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控制其他企业,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从事相同、相似业务或上下游业务的情况,不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未控制或参股其他企业,报告期内不存在与公司资产混同、人员共用、采购、销售渠道相同,商标、专利、技术等混用情形,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为避免与发行人产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龙杰投资、实际控制人席文杰、席靓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2-1-35

(二)关联交易

1、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并发表意见,认为关联交易过程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定价有依据、客观公允,公司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及其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方王建芳及其控制的张家港市盛吉货运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交易价格公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2018年1-6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金额 占比 金额占比金额 占比金额 占比王建芳及其控制的盛吉货运

货运服务

34.10 12.94%106.1419.20%182.5730.02% 70.99 10.95%

报告期各期,公司接受王建芳及其控制的张家港市盛吉货运有限公司提供的货运服务,交易金额分别为70.99万元、182.57万元、106.14万元和34.10万元,分别占当期运输费用的比例为10.95%、30.04%、19.20%和12.94%。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通过关联方进行借款资金受托支付的情形,银行将借款资金发放到公司账户后,公司在银行监管下将借款资金划转至龙杰投资账户,龙杰投资收到款项后较短时间内将借款资金重新划回至公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归还时间 2018年1-6月 2017年 2016年 2015年当天归还 --6,500.009,500.00

5天* ---4,500.00合计--6,500.0014,000.00*其中2天为非工作日。

上述交易中,龙杰投资在较短时间将贷款资金转回公司。公司除因上述借款资金受托支付与龙杰投资发生的资金往来外,与龙杰投资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或交易的情形。

截至2017年6月,公司已将上述借款全部归还。

1-2-1-36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王建芳及其控制的张家港市盛吉货运有限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7.27万元、12.37万元、4.76万元和9.45万元。

(4)关联交易对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进行了确认,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37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期起止日期

简要经历 兼职情况

2017年度薪酬(万元)

直接持股比

例(%)

与公司其他

利益关系

席文杰

董事长、

总经理

2017.4-2

020.4

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至1998年,历任中港集团工艺员、车间主任、生技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1999年至2003年,任中港特化厂厂长;2003年6月至2011年5月,任龙杰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1月至今,任龙杰投资执行董事;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龙杰投资执行董事 66.204.2420无

何小林

董事、董

事会秘书、副总

经理

2017.4-2

020.4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年至1998年,历任中港集团设备管理员、科长助理;1999年至2003年,历任中港特化厂设备副科长、设备部长、副总经理;2003年6月至2011年5月,历任龙杰有限副总经理;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40.271.7757无

王建荣

董事、销

售部长

2017.4-2

020.4

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79年至1986年,就职于张家港市锦丰玻璃厂;1986年至1987年,任沙洲县涤纶厂车间技术员;1988年至1998年,任中港集团销售员;1999年至2003年,任中港特化厂销售科长;2003年6月至2011年5月,任龙杰有限销售科长;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销售部长

- 19.531.4798无

曹红 董事、财女 2017.4-2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31.371.1838无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38

务总监 020.4 历。1981年至1986年,任东来棉织十厂助理会计;1986

年至1989年,任张家港市杨舍镇工业公司会计;1989年至1995年,任张家港市卫生设备厂主办会计;1996年至1998年,任中港集团企管科副科长;1999年至2003年,任中港特化厂财务科长;2003年6月至2011年5月,任龙杰有限财务部长;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关乐

董事、副

总经理

2017.4-2

020.4

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2年至2003年,任中港特化厂工艺员;2003年6月至2011年5月,历任龙杰有限工艺员、开发部

长、生产厂长;2011年5月至2014年6月,任公司生

产厂长;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4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40.890.2242无

邹凯东

董事、总经理助理

2017.4-2

020.4

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2013年10月,任中国民生银行张家港支行信贷经理;2013年10月至2016年1月,任上海银行张家港支行信贷经理;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26.06-无

虞卫民 独立董事男

2017.4-2

020.4

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76年至1978年,任吴江红旗化工厂化验员;1982年至1986年,任南京合成纤维厂车间主任;1986年至2004年,任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院长;2004年至今,任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自201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虞卫民现兼任江苏新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冠福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远大工程

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新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南京冠福建设工程技

术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远大工程织物有限公司董事

6.00(税后)-无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39

织物有限公司董事

肖波 独立董事男

2017.4-2

020.4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1989年至1991年,任沙洲县七一棉纺厂会计;1991年至1998年,任苏州天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1998年至2002年,任苏州竹辉律师事务所律师;2005年至2007年,任上海郑传本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至2010年,任上海泽衡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年2月至2018年2月,任上海肖波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年3月至今,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自201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肖波现兼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巨峰电气绝缘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荣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侃拓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立润税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巨峰电气绝缘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荣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华之杰电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

人、上海侃拓商务咨询中

心(有限合伙)监事、上海立润税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6.00(税后)-无

罗正英 独立董事女

2017.4-2

020.4

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2年8月至1984年12月,任四川内江地区税务局会计教师;1985年1月至1989年8月,任重庆大学财务处主办会计;1989年9月至1995年5月,任重庆建筑大学管理工程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1995年6月至2001年8月,任苏州大学公共与政治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2001年9月至今,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会计学教授;自201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罗正英现兼任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大学教授

6.00(税后)-无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40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建华

监事会主

2017.4-2

020.4

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1年7月至1986年8月,任徐州重型机械厂技术员;1986年至1987年,任沙洲县涤纶厂电仪车间主任;1987年至1998年,任中港集团电仪车间主任;1999年至2003年,任中港特化厂电仪车间主任;2003年6月至2011年5月,任龙杰有限电仪车间主任;2011年5月至2018年2月,任公司能源部部长;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29.790.4439无

陆华 监事 男

2017.4-2

020.4

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年至1998年,任中港集团技术员;1999年至2003年,任中港特化厂电仪车间副主任;2003年6月至2011年5月,任龙杰有限电仪车间副主任;2011年5月至2018年2月,任公司能源部副部长;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能源部部长;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20.850.2368无

马冬贤

职工代表

监事

2017.4-2

020.4

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7月至2011年5月,任龙杰有限人事助理;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 15.830.0078无

潘正良 副总经理男

2017.4-2

020.4

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年至1993年,任张家港市振丰纺织集团公司技术员;1993年至1998年,任中港集团生技科长;1999年至2003年,任中港特化厂生技科长;2003年6月至2011年5月任龙杰有限销售主管;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42.460.5605无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41

王建新 副总经理男

2017.4-2

020.4

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年至1998年,历任中港集团技术员、车间主任;1999年至2003年,任中港特化厂生产部长;2003年6月至2011年5月,历任龙杰有限生产部长、分厂厂长;2011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55.310.4439无

黄素祥 副总经理男

2017.4-2

020.4

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87年至1998年,任中港集团车间主任;1999年至2003年,任中港特化厂车间主任;2003年6月至2011年5月,历任龙杰有限车间主任、生产厂长、生产总监;2011年5月至2017年4月,任公司生产总监;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37.490.2960无

徐志刚 副总经理男

2017.4-2

020.4

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年至1998年,任中港集团财务科员;1999年至2003年,任港特化厂销售科员;2003年6月至2011年5月,历任龙杰有限销售科员、销售科长、销售部长;2011年5月至2014年6月,任公司销售总监;2014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33.080.4439无



1-2-1-42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控股股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龙杰投资持有公司6,16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9.06%,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张家港市龙杰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11年1月12日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实收资本 1,000.00万元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收益,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财务数据期间 2018-6-30/2018年1-6月 2017-12-31/2017年度总资产(万元) 1,582.47 1,579.10净资产(万元) 1,581.55 1,574.92净利润(万元) 6.63 1,894.70注:上述财务数据为龙杰投资母公司数据,已经公证天业审计。

除投资苏州龙杰外,龙杰投资无其他经营性业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龙杰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杨小芹 151.3315.13302 席文杰 143.3414.33403 席靓 143.3314.33304 赵满才 75.007.50005 何小林 60.006.00006 王建荣 50.005.00007 曹红 40.004.00008 秦娅芬 20.002.00009 钱夏董 20.002.000010 倪建康 18.001.800011 陈建华 15.001.5000

1-2-1-43

12 王建新 15.001.500013 徐志刚 15.001.500014 周颉 12.001.200015 夏建春 12.001.200016 曹伟 10.001.000017 宋拥军 10.001.000018 刘元芳 10.001.000019 包连英 10.001.000020 惠德忠 10.001.000021 黄素祥 10.001.000022 陈英武 10.001.000023 陆惠斌 10.001.000024 徐宏 10.001.000025 陆华 8.000.800026 宋少丰 8.000.800027 张新洪 8.000.800028 丁丽华 8.000.800030 袁亚琪 8.000.800033 蔡永生 8.000.800036 范勇 8.000.800037 王建华 8.000.800038 张洪保 8.000.800029 陆建南 8.000.800031 郁建良 5.000.500032 陆建忠 5.000.500034 陆云 5.000.500035 李清华 5.000.500039 陶振丰 5.000.500040 黄利彬 5.000.500041 赵卫星 5.000.500042 钱江东 5.000.5000

合计1,000.00100.0000

1-2-1-44

(二)实际控制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席文杰先生、席靓女士。席文杰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席靓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2058219890908****,住所为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现为公司证券部员工。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财务会计信息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资产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2,934,347.06157,619,662.5261,637,362.9292,339,556.58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26,294,335.42 144,728,840.62 60,098,309.55 54,320,061.02预付款项 17,057,662.7614,132,478.8416,784,654.3722,968,991.78其他应收款 340,095.52 762,791.60 5,544,931.04 8,948,670.49存货 145,613,183.44142,985,485.15154,592,844.82173,920,793.14其他流动资产 130,000,000.0060,000,000.0055,000,000.0041,494,224.50流动资产合计592,239,624.20 520,229,258.73 353,658,102.70 393,992,297.51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263,432,215.56285,117,937.24332,525,448.82355,998,976.99在建工程 ---18,832,389.85无形资产 21,486,109.5721,753,997.4522,289,773.2121,885,858.08递延所得税资产 406,168.71387,856.32565,608.25211,763.35其他非流动资产 7,051,487.05 7,051,487.05 7,068,072.05 2,606,077.00非流动资产合计292,375,980.89 314,311,278.06 362,448,902.33 399,535,065.27资产总计884,615,605.09834,540,536.79716,107,005.03793,527,362.78

单位:元负债与所有者权益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流动负债:

1-2-1-45

短期借款 -45,000,000.0065,000,000.00 95,000,000.00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80,775,467.67 76,285,441.99 31,749,638.48 57,705,902.05预收款项 46,074,736.3135,905,807.1136,434,918.96 13,719,477.50应付职工薪酬 12,760,924.5216,013,746.5912,693,958.81 13,849,474.98应交税费 18,714,534.605,336,605.9611,157,440.75 7,193,200.11其他应付款

139,738.48 144,346.71 314,078.50 295,156.74其他流动负债 11,074,459.6611,074,459.6611,074,459.66 11,074,459.66流动负债合计169,539,861.24189,760,408.02168,424,495.16198,837,671.04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5,537,230.0711,074,459.9022,148,919.56 33,223,379.22非流动负债合计5,537,230.0711,074,459.9022,148,919.5633,223,379.22负债合计175,077,091.31200,834,867.92190,573,414.72232,061,050.26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89,203,000.0089,203,000.0089,203,000.00 89,203,000.00资本公积 206,075,402.52206,075,402.52206,075,402.52 206,075,402.52盈余公积 64,056,117.6464,056,117.6450,562,819.78 44,165,064.00未分配利润 350,203,993.62274,371,148.71179,692,368.01 222,022,846.00所有者权益合计709,538,513.78633,705,668.87525,533,590.31 561,466,312.52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84,615,605.09834,540,536.79716,107,005.03 793,527,362.78

2、利润表

单位:元项目

2018年1-6月2017年度2016年度2015年度

一、营业收入

808,199,309.371,523,618,205.941,207,105,311.53 1,442,556,119.24减:营业成本

670,132,813.971,271,258,253.471,051,184,543.08 1,146,924,999.52营业税金及附加

4,356,039.249,486,705.907,310,383.27 5,790,231.89销售费用

6,307,326.7612,893,656.9912,601,882.84 13,148,263.02管理费用

12,460,923.97 26,662,333.75 23,708,630.73 26,858,960.85研发费用

32,830,393.2958,567,659.13 51,206,483.76 54,048,277.62财务费用

632,921.741,910,406.042,145,947.67 7,194,236.29其中:利息费用

935,250.00 2,352,587.50 2,935,277.76 7,444,599.99

利息收入

419,218.12 657,340.23 935,411.66 459,033.14资产减值损失

1,571,920.44941,806.282,358,966.04 1,012,010.05其他收益

6,269,629.8311,197,609.66- -

1-2-1-46

加:投资收益

2,099,890.411,211,232.83759,349.10 -资产处置收益

--296,827.96- -二、营业利润

88,276,490.20154,009,398.9157,347,823.24 187,579,140.00加:营业外收入

117,875.59822,985.6714,424,071.11 16,633,756.89减:营业外支出

110,104.8929,073.54100,000.00 209,153.67三、利润总额

88,284,260.90154,803,311.0471,671,894.35

204,003,743.22减:所得税费用

12,451,415.9919,870,332.487,694,336.56 27,890,706.50四、净利润

75,832,844.91134,932,978.5663,977,557.79 176,113,036.72(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75,832,844.91134,932,978.5663,977,557.79 176,113,036.72(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 -五、综合收益总额

75,832,844.91134,932,978.5663,977,557.79 176,113,036.72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851.510.72 1.97(二)稀释每股收益

0.851.510.72 1.97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项目2018年1-6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74,869,780.13 1,184,245,301.201,030,385,950.29 983,298,094.15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16,119.48 7,300,843.723,956,023.11 6,010,184.37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6,585,899.61 1,191,546,144.921,034,341,973.40 989,308,278.5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29,563,851.45 802,232,583.63694,526,038.38 498,075,054.78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7,849,159.09 93,747,059.37100,346,615.90 92,446,214.72支付的各项税费 29,986,617.85 85,905,171.7854,608,456.91 84,762,752.13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838,955.46 54,918,730.0743,816,763.93 61,334,499.56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46,238,583.85 1,036,803,544.85893,297,875.12 736,618,521.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347,315.76 154,742,600.07141,044,098.28 252,689,757.33

1-2-1-4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10,000,000.00 145,000,000.0013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099,890.41 1,211,232.83759,349.10 -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00.00 138,346.04-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2,100,090.41 146,349,578.87130,759,349.1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137,659.13 1,667,448.8421,890,938.71 33,941,876.58投资支付的现金 280,000,000.00 150,000,000.00145,000,000.00 40,000,000.00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051,487.0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1,137,659.13 151,667,448.84173,942,425.76 73,941,876.5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037,568.72 -5,317,869.97-43,183,076.66 -73,941,876.5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5,000,000.0065,000,000.00 239,000,000.00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2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000,000.0068,620,000.00 239,000,000.00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5,000,000.00 65,000,000.0095,000,000.00 324,000,000.0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95,062.50 33,442,430.5098,538,121.70 59,631,183.5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63,996.53 13,968,222.6225,093.58 9,000,000.00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959,059.03 112,410,653.12193,563,215.28 392,631,183.5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959,059.03 -67,410,653.12-124,943,215.28 -153,631,183.5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85,649,311.99 82,014,076.98-27,082,193.66 25,116,697.19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8,271,439.90 56,257,362.9283,339,556.58 58,222,859.39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52,622,127.91 138,271,439.9056,257,362.92 83,339,556.58

1-2-1-48

物余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元明细项目2018年1-6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104.89-296,827.9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6,313,829.8311,555,609.6613,940,419.6615,900,259.66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380,354.44- -处置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

2,099,890.411,211,232.83759,349.1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324.41435,912.13383,651.45 524,343.56所得税的影响数 -426,009.17-331,773.22-601,344.08 -802,521.53合计7,951,281.7712,954,507.8814,482,076.13 15,622,081.69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7,881,563.14121,978,470.6849,495,481.66 160,490,955.03

(三)主要财务指标1、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流动比率(倍) 3.49 2.742.10 1.98速动比率(倍) 2.531.901.07 0.99资产负债率 19.79%24.07%26.61% 29.2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7.95 7.105.89 6.29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 -财务指标2018年1-6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24.76 156.5982.23 89.82存货周转率(次) 4.588.436.36 8.0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1,131.65 20,679.6813,009.67 26,501.15利息保障倍数(倍) 95.40 66.8025.42 28.40

1-2-1-4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0.34 1.731.58 2.83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96 0.92-0.30 0.28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总负债/总资产×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净额-预付账款)/流动负债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5、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净资产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9、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总股本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本公司报告期内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每股收益(元)会计期间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基本 稀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290.85 0.852018年1-6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110.76 0.76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3.191.51 1.512017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961.37 1.37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230.72 0.722016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690.55 0.55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5.271.97 1.972015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2.141.80 1.80注:上述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

1-2-1-50

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公司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报告期净利润和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在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期权、认股权证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情况下,稀释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总额分别为79,352.74万元、71,610.70万元、83,454.05万元和88,461.56万元,资产结构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流动资产 59,223.96 66.95% 52,022.9362.34%35,365.8149.39%39,399.23 49.65%非流动资产 29,237.60 33.05% 31,431.1337.66%36,244.8950.61%39,953.51 50.35%

合计88,461.56 100.00% 83,454.05100.00%71,610.70100.00%79,352.7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规模保持相对稳定,资产的流动性较好,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逐年增加。

(2)负债结构分析

1-2-1-5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的金额分别为23,206.11万元、19,057.34万元、20,083.49万元和17,507.71万元,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流动负债 16,953.99 96.84% 18,976.0494.49%16,842.4588.38%19,883.77 85.68%非流动负债 553.72 3.16% 1,107.455.51%2,214.8911.62%3,322.34 14.32%

合计17,507.71 100.00% 20,083.49100.00%19,057.34100.00%23,206.1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以流动负债为主。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18-6-30 2017-12-31 2016-12-31 2015-12-31资产负债率 19.79%24.07%26.61% 29.24%流动比率(倍) 3.492.742.10 1.98速动比率(倍) 2.531.901.07 0.99

财务指标2018年1-6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万元)

11,131.6520,679.6813,009.67 26,501.15利息保障倍数(倍) 95.4066.8025.42 28.40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

(万元)

3,034.7315,474.2614,104.41 25,268.9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下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逐年上升,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偿债能力较强。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的相关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2018年1-6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24.76156.5982.23 89.82存货周转率(次)4.588.436.36

8.07

2、盈利能力

(1)营业收入分析

公司专业从事差别化聚酯纤维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形成了仿麂皮纤维系列、仿皮草纤维系列、PTT纤维系列等核心特色产品,涵盖差别化全拉伸丝(FDY)、差别化拉伸变形丝(DTY)以及差别化预取向丝(POY)等三大类

1-2-1-52

别。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2018年1-6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主营业务

收入

79,302.53 98.12% 149,705.9898.26%119,735.8199.19%143,212.61 99.28%其他业务

收入

1,517.40 1.88% 2,655.841.74%974.720.81%1,043.00 0.72%合计80,819.93 100.00% 152,361.82100.00%120,710.53100.00%144,255.61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28%、99.19%、98.26%和98.12%,是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原材料及废品的销售收入。

(2)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业成本分别为114,692.50万元、105,118.45万元、127,125.83万元和67,013.28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2018年1-6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主营业务

成本

65,789.12 98.17% 125,010.3598.34%104,571.3499.48%113,840.93 99.26%其他业务

成本

1,224.16 1.83% 2,115.481.66%547.110.52%851.57 0.74%合计67,013.28 100.00% 127,125.83100.00%105,118.45100.00%114,692.50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成本主要是主营业务成本,占比超过98%。(3)毛利分析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2018年1-6月

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产品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仿麂皮纤维

系列

3,998.88 29.59% 7,085.30 28.69% 4,868.4832.10%18,641.88 63.47%仿皮草纤维

系列

3,723.52 27.55% 9,484.65 38.41% 6,271.6741.36%5,271.84 17.95%PTT纤维系

2,984.36 22.08% 4,113.03 16.65% 1,918.7812.65%1,473.38 5.02%

1-2-1-53

其他 2,806.65 20.77% 4,012.6416.25%2,105.5313.88%3,984.59 13.57%合计13,513.41 100.00% 24,695.63100.00%15,164.47100.00%29,371.68 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29,371.68万元、15,164.47万元、24,695.63万元和13,513.41万元。2016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下降,主要受仿麂皮面料服饰流行趋势消退,下游面料厂商上年末库存较多及仿麂皮纤维市场供给增加等因素的影响,该类产品的价格下降,毛利率下降,对公司2016年的毛利贡献为4,868.48万元,下降幅度为73.88%;2017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上升,达到24,695.63万元,较上年增长62.85%,主要原因系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毛利率较高的仿兔毛、羊毛等高仿/超仿皮草纤维、PTT纤维的销售占比上升,以及仿麂皮纤维的毛利率回升。

(4)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0.49%、12.92%、16.56%和17.08%,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0.51%、12.66%、16.50%和17.04%。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2018年1-6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产品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仿麂皮纤

维系列

13.61% 37.05% 13.65%34.67%9.14%44.49%27.17%47.91%仿皮草纤

维系列

15.26% 30.76% 17.01%37.25%16.78%31.22%13.26%27.77%PTT纤维

系列

25.42% 14.81% 23.40%11.74%23.58%6.79%22.97%4.48%其他 20.36% 17.38% 16.41%16.33%10.06%17.50%14.02%19.84%主营业务

毛利率

17.04%100.00%16.50%100.00%12.66%100.00%20.51%100.00%

①仿麂皮纤维系列仿麂皮纤维系列产品包括仿麂皮(FDY)纤维产品、仿麂皮(DTY)纤维产品及仿麂皮(POY)纤维产品。报告期各期,公司仿麂皮纤维系列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27.17%、9.14%、13.65%和13.6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2018年1-6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产品

毛利率

收入占

毛利率

收入占

毛利率

收入占

毛利率

收入占

比仿麂皮(FDY)纤维19.09% 19.73%23.29%24.37%12.44%22.75%

29.53%

24.84%

1-2-1-54

仿麂皮(DTY)纤维12.66% 78.61%11.26%72.77%8.81%70.83%

28.28%

63.44%仿麂皮(POY)纤维-6.40% 1.66% -7.72%2.86%1.04%6.42%

16.15%

11.72%合计13.61% 100.00%13.65%100.00%9.14%100.00% 27.17% 100.00%

由上表可知,公司的仿麂皮纤维系列以FDY、DTY为主,FDY、DTY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比保持相对稳定。

报告期各期,公司仿麂皮纤维系列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27.17%、9.14%、13.65%和13.61%。2016年,仿麂皮纤维系列产品的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为仿麂皮面料服饰的流行趋势消退、下游面料厂商2015年末的库存较多及供给增加,该类产品的价格下降;2017年,仿麂皮纤维系列产品的毛利率上升,主要原因为仿麂皮面料的应用逐步增加,需求逐步上升,以及部分厂商减少了仿麂皮(FDY)纤维产品的生产,市场供给减少,该类产品的价格回升;2018年1-6月,仿麂皮纤维系列产品的毛利率保持相对稳定。具体分析如下:

2016年,公司仿麂皮纤维系列产品的毛利率下降,主要系仿麂皮(FDY)纤维及仿麂皮(DTY)纤维的毛利率均下降,主要原因为:A.尽管仿麂皮纤维的应用领域不断扩大,但仿麂皮面料服饰的流行趋势自2015年四季度开始消退,以及下游面料厂商2015年末的库存较多;B.仿麂皮纤维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市场需求逐步增加,部分厂家新增仿麂皮(FDY)纤维产能,部分厂家通过新增或改造生产设备增加了半成品POY及将其加弹成仿麂皮(DTY)纤维的产能,增加的产能2015年下半年逐步投产,市场供给增加。

2017年,公司仿麂皮纤维系列产品的毛利率上升,主要系仿麂皮(FDY)纤维及仿麂皮(DTY)纤维的毛利率均上升,主要原因为:A.下游面料厂商的库存逐步消化,以及仿麂皮面料的应用逐步增加,需求逐步上升;B.受仿麂皮纤维产品2016年价格大幅下降的影响,部分厂商减少了仿麂皮(FDY)纤维产品的生产,该类产品的市场供给减少。另外,仿麂皮(FDY)纤维产品毛利率上升幅度较仿麂皮(DTY)纤维产品高,主要原因为仿麂皮(FDY)纤维产品的生产技术难度高,部分技术积累不足的厂商产品品质稳定性不高,减少了该类产品的生产,以及公司仿麂皮(FDY)纤维不断升级换代,毛利率较高的低碱量环保海岛纤维收入占比提升。

2018年1-6月,公司仿麂皮纤维系列产品的毛利率略有下降,主要受仿麂皮(FDY)纤维毛利率下降影响,主要原因为仿麂皮纤维产品应用增加,以及仿麂

1-2-1-55

皮(FDY)纤维2017年的市场价格较高,部分厂商扩大产能,产品的市场供给增加。

此外,报告期内,仿麂皮(POY)纤维产品的毛利率较低,且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仿麂皮(POY)纤维产品为半成品,公司2015年在满足生产需求的前提下,将部分半成品对外销售,2016年-2018年6月,公司对外销售的主要为质量等级较低的产品,该部分产品的毛利率较低。

②仿皮草纤维系列

公司销售的仿皮草纤维系列产品全部为FDY工艺类别。报告期各期,公司仿皮草纤维系列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13.26%、16.78%、17.01%和15.26%,全部为FDY工艺类别,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2018年1-6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产品

毛利率

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

收入占

毛利率

收入占

比仿皮草(FDY)

纤维

15.26%100.00%17.01%100.00%16.78%100.00%

13.26%100.00%

2015年—2017年,公司仿皮草纤维系列产品的毛利率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研发实力和产品创新能力强,不断推出新品种,产品结构持续优化,仿羊毛、仿兔毛等高/超仿产品的销量占比逐年上升,其毛利率较高;2018年1-6月,仿皮草(FDY)纤维系列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主要原因为原材料切片的价格上升,且该类产品上半年的需求相比下半年较弱,产品单价增幅略低于单位成本增幅。

PTT③纤维系列

公司对外销售的PTT纤维系列产品包括PTT(FDY)纤维产品、PTT(DTY)纤维产品。报告期各期,PTT纤维系列的毛利率分别为22.97%、23.58%、23.40%和25.4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2018年1-6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产品

毛利率

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 收入占比PTT(FDY)纤维

23.68% 85.65%21.19%84.50%21.13%79.06%18.61%

71.60%PTT(DTY)纤维

35.80% 14.35%35.41%15.50%32.81%20.94%33.97%

28.40%合计25.42% 100.00%23.40%100.00%23.58%100.00%22.97% 100.00%

报告期各期,PTT纤维系列的毛利率较高,且呈上升趋势,主要系该类产品属于新型聚酯纤维,技术难度高,且产品应用不断增加,市场需求旺盛。

1-2-1-56

④其他其他产品包括其他(FDY)产品、其他(DTY)产品、其他(POY)产品及增粘切片,主要为工业丝产品。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产品的毛利率分别为14.02%、10.06%、16.41%和20.3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2018年1-6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产品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 收入占比其他(FDY)

21.17% 86.23% 15.26%88.95%5.96%78.96%11.26% 72.75%其他(DTY)

17.38% 11.90% 31.84%8.41%32.39%12.29%28.32% 20.03%其他(POY)

-212.60% 0.04% 4.17%1.16%16.69%7.02%1.15% 6.06%增粘切片

7.16% 1.83% 7.59%1.48%11.42%1.73%7.72% 1.16%合计20.36% 100.00% 16.41%100.00%10.06%100.00%14.02% 100.00%

由上表可知,公司的其他产品以其他(FDY)产品为主,其他(FDY)产品中主要为工业丝产品。

2016年,公司其他产品的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其他(FDY)产品的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为其他(FDY)产品中毛利率较低的工业丝产品在其他(FDY)产品的销售占比由2015年的55.61%上升至70.78%。

2017年,公司其他产品的毛利率上升,主要系其他(FDY)产品的毛利率上升,主要原因为工业丝的部分生产厂家的产量下降,市场供给减少,工业丝产品的毛利率由2016年的1.38%上升至16.33%,且其销售占其他(FDY)产品的比例上升至79.60%。

2018年1-6月,公司其他产品的毛利率上升,主要系其他(FDY)产品的毛利率上升,主要原因为其他(FDY)产品中的工业丝产品市场需求旺盛,毛利率进一步上升,其销售占其他(FDY)产品的比例上升至88.12%。其他(DTY)产品2018年1-6月的毛利率下降,主要系毛利率较高的军品丝产品的销售占比下降;其他(POY)产品2018年1-6月主要为自用,对外销售的为质量等级较低的产品,其毛利率下降。

3、现金流量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268.98万元、14,104.41万元、15,474.26万元和3,034.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18年1-6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

1-2-1-57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7,486.98118,424.53103,038.60 98,329.8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71.61730.08395.60 601.02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7,658.59119,154.61103,434.20 98,930.8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2,956.3980,223.2669,452.60 49,807.5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5,784.929,374.7110,034.66 9,244.62支付的各项税费 2,998.668,590.525,460.85 8,476.28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2,883.905,491.874,381.68 6,133.45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4,623.86103,680.3689,329.79 73,661.8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34.7315,474.2614,104.41 25,268.98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由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构成,现金支出主要由采购原材料、支付的职工薪酬及税费等构成。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394.19万元、-4,318.31万元、-531.78万元和-6,903.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18年1-6月2017年度

2016年度 2015年度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1,000.0014,500.0013,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09.99121.1275.93 -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0.0213.8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1,210.0114,634.9613,075.9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13.77166.742,189.09 3,394.19投资支付的现金 28,000.0015,000.0014,500.00 4,000.00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705.1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113.7715,166.7417,394.24 7,394.1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03.76-531.78-4,318.31 -7,394.19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公司通过购置厂房、机器设备等扩大生产规模,满足产品的市场需求,以及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购买了理财产品。

1-2-1-58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5,363.12万元、-12,494.32万元、-6,741.07万元和-4,695.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18年1-6月2017年度2016年度 2015年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4,500.006,500.00 23,900.00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62.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00.006,862.00 23,900.00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4,500.006,500.009,500.00 32,400.00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99.513,344.249,853.81 5,963.12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6.40 1,396.822.51 9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695.9111,241.0719,356.32 39,263.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95.91-6,741.07-12,494.32 -15,363.12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主要为银行借款。公司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银行借款、支付股利、利息等。

十、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现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现行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二)公司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15年6月,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5,197.18

1-2-1-59

万元。

2016年6月,经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9,991.03万元。

2017年6月,经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2,676.09万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上述利润分配已全部实施完毕。

(三)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所有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三、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及规划”。

十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

1-2-1-60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2,973.5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不低于25.00%,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备案文号 环评批准文号

绿色复合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

39,616.0039,616.00

张发改许备[2017]111号

张环注册[2017]183号

高性能特种纤维研发中心项目

5,366.405,366.40

张发改许备[2017]160号

张环注册[2017]182号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5,000.00- -

合计49,982.4049,982.40-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存放在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若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若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首先置换前期投入的资金,然后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主要生产功能性、差别化涤纶长丝和PTT纤维,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品,并提升科研实力,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公司董事会经分析后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具有较好的抗风险能力,项目切实可行。

公司已就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入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1-2-1-61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摘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风险

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对公司所处的聚酯纤维长丝行业有一定的影响,稳定的宏观经济形势有利于提升行业景气程度,从而提高生产企业的盈利能力。受到全球经济复苏放缓、国内经济增速下降等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聚酯纤维长丝行业自2011年四季度起进入了结构性调整期,景气程度下降,2013年到达谷底。近年来,全球经济企稳并逐步进入上行周期,聚酯长丝行业的景气程度逐步回升。

如果未来全球经济发生较大波动,我国的经济增速放缓,对聚酯纤维长丝行业产生不利影响,则公司的经营业绩也可能会随着聚酯纤维长丝行业的调整而出现下降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17,611.30万元、6,397.76万元、13,493.30万元和7,583.28万元,净利润出现较大幅度波动。其中,2016年净利润同比下降63.67%,下降幅度超过50%,主要系2015年受流行趋势影响,仿麂皮纤维市场需求旺盛,主要原材料价格下降但产品价格上升,公司仿麂皮纤维毛利率达到27.17%,较2014年上升13.03个百分点;随着2016年仿麂皮纤维市场供需关系变化,仿麂皮纤维价格及毛利率大幅下降;2017年净利润同比上升110.91%,主要系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高附加值的仿羊毛、仿兔毛等仿皮草纤维、PTT纤维等产品的收入占比上升,以及仿麂皮纤维的毛利率回升。

公司产品主要集中于仿麂皮纤维、仿皮草纤维及PTT纤维三大细分领域,

1-2-1-62

如果未来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包括因流行趋势变化导致主要产品市场需求下降、更多厂商进入到公司主要产品市场导致供给增加、下游服装家纺市场景气度下降、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而公司不能有效转嫁、公司未能研发出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等,导致公司产品销量、价格或毛利率下降,则公司未来可能出现业绩下滑的风险。

2、市场竞争风险聚酯纤维长丝行业是一个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较为充分的行业。公司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差别化聚酯纤维长丝领域,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形成了以仿皮草纤维系列、仿麂皮纤维系列、PTT纤维系列等为代表的产品体系,产品附加值较高。公司凭借雄厚的研发创新能力、特色的产品体系、先进的生产技术形成了较强的综合竞争力。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利用自身的优势保持其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将面临市场竞争的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PET切片、PTT切片等聚酯切片。报告期各期,聚酯切片占生产成本的比重分别为70.09%、68.05%、72.60%和72.47%,占比较高。报告期内,PET切片的价格存在一定波动,PTT切片的价格保持相对稳定。聚酯切片的价格主要受国际原油价格的波动、市场供求等因素影响,公司的产品价格会根据聚酯切片价格的变化而相应调整。聚酯切片价格出现较大幅度波动会对公司产品成本影响较大,若公司不能转嫁原材料价格变化带来的影响,将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供应商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0.22%、88.08%、86.35%和87.34%,公司对第一大供应商采购的金额占原材料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40.76%、37.52%、42.47%和37.67%,采购集中度较高。公司主要从业内几家实力较为雄厚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原材料采购较为集中,有利于保证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如果主要供应商产品供应不足、减少供应甚至取消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等,将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及产品品质的稳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5、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金额分别为17,392.08万元、15,459.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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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98.55万元和14,561.32万元,各期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8.07次、6.36次、8.43次和4.58次。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存货规模可能进一步增加,较大的存货余额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降低资金运作效率。如果未来出现由于公司未及时把握下游行业变化或其他难以预计的原因导致存货无法顺利实现销售,并出现价格下跌的情形,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0.51%、12.66%、16.50%和17.04%,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2015年毛利率较高的原因主要系仿麂皮面料服饰流行,公司的仿麂皮纤维产品市场需求旺盛,价格上涨,同时原材料价格下降。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受市场需求、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及人工成本等因素影响,未来仍存在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部建成投产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预计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与过去年度相比将出现下降。因此,短期内本公司存在因净资产增长较快而导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3、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分别于2014年9月、2017年11月取得编号为GR201432001761、GR20173200164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报告期内,公司减按15%的所得税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在有效期内具有连续性及稳定性,如国家调整税收政策,或有效期满后公司不能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存在税收优惠政策变化所导致的风险。

(四)技术风险

1、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仿皮草纤维、仿麂皮纤维及PTT纤维等差别化聚酯纤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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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与常规品种相比,技术难度及附加值更高。差别化聚酯纤维长丝及相应生产技术工艺的研发需要大量的技术储备、雄厚的综合实力以及持续的研发投入。如公司不能持续开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或研发成果未能及时转化和应用,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围绕差别化聚酯纤维长丝的开发与生产,在生产技术、产品开发及工艺技术平台的构建等方面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核心竞争力,并培养了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公司制定了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核心技术团队稳定,并同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且公司的核心技术不严重依赖个别技术人员,但不排除掌握核心技术的部分人员不稳定所导致的人才流失风险。

3、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自设立至今,一直致力于差别化聚酯纤维长丝的研发与生产,经过多年的积累拥有大量自主核心技术。若该等技术资料泄露,则将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研发内控程序,包含了技术保密相关措施,但公司仍存在由于人才流失、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导致的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基于当前经济形势、市场需求、生产技术、营销能力等因素,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进行了审慎的可行性分析论证,亦取得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但在未来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仍然会存在各种不确定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募投项目进度延期等情况,从而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2、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绿色复合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项目建成达产后,将提高公司的现有产能。公司产能扩张是建立在对市场、品牌、技术、销售能力等进行谨慎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之上,并制定了新增产能销售计划,但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出现重大变化导致市场需求低于预期或公司市场开拓不能如期完成,募投项目新增的产能将存在一定的产能消化风险。

3、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绿色复合纤维新材料生产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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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67.00万元,新增年折旧费约2,884.00万元。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成后若产品销售不顺利,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项目效益不及预期,公司存在因固定资产折旧的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4、公司规模迅速扩张引致的管理风险

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规模、经营规模将逐步扩大,预计年新增销售收入89,316万元,相应员工的数量将有所上升,在资源整合、技术开发、市场开拓等方面对公司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不能有效的对组织结构、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更有效的调整及优化,公司将面临规模扩张引致的管理风险。

(六)环保风险

公司从事差别化聚酯纤维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生产过程中将产生废液、废气及固体废物等。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环保投入,实际操作方面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生产规范进行日常管理,相关生产流程也建立了严格的标准操作规范,但仍有可能因人为失误或者意外原因导致环保事故,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此外,若国家进一步提高环保标准,将增加公司的环保支出和成本,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龙杰投资持有公司69.0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席文杰、席靓通过持股及一致行动安排合计控制公司85.38%股份的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虽然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可能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进行不当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或将要履行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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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合同报告期内,公司一般会与主要客户签订年度销售框架协议,对产品质量标准、交付、验收、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

公司标准的销售框架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合同名称 主要内容

销售框架协议

合同标的:涤纶长丝等产品合同数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结算方式:款到发货,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违约责任:如购货方无故 拒收 产品或 未按 照 约定自行提货 的,视 为 购货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供货方经济损失,购货方应当予以赔偿争议解决:发生争议应当 协商 解决, 若协 商 不成,双方可 向各自 所 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采购合同公司采购合同主要是原材料采购合同,主要原材料为聚酯切片,通常先与主要供应商签署年度原材料采购合同,对采购内容、交付与结算、价格确定、验收、质量标准等基本条款进行约定,在进行具体采购交易时,根据实际交易量进行结算。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

供应商 采购内容 数量 合同期限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

司、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

华东分公司

纤维级聚酯

切片

63,000吨

2018-1-1至2018-12-31

2 江苏恒力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有光切片

1月1,400吨(±5%)、2月1,500吨(±5%)、 3-12月1,400吨/月(±5%)

2018-1-1至2018-12-313 杜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半消光聚合

物切片

-

2018-1-1至2018-12-30

吴江赴东舜星合成纤维有限公司

高收缩切片、

碱溶性切片

高收缩切片约25吨/天;碱溶性切片约25吨/天

2018-1-1至2018-12-315 杭州逸暻化纤有限公司 聚酯切片 1,200吨/月(±8%)

2018-1-1至2018-12-316 苏州新晨化纤有限公司 高收缩丝

975吨 2017-11-1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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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31900吨

2018-2-1至

2019-1-317 泗阳宝源塑胶材料有限公司 海岛黑母粒250吨

2018-1-1至

2018-12-318 江苏金茂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高收缩丝 -

2017-12-25至

2018-12-25注: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为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的销售代理。

3、抵押合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抵押合同情况如下:

2016年4月26日,公司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农商行高抵字[2016]第( 29013)号《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将其拥有的张国用(2015)第004252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及张房权证杨字第0000366393号、第0000366394号、第0000366390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的房产,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2016年4月26日至2019年4月25日向其提供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64,107,800元的。

2018年5月14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2018年沙洲(抵)字0091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将其拥有的张国用(2016)第006583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及张房权证杨字第0000366391号、第0000366392号、第0000366395号、第0000366389号《房屋所有权证》项下的房产,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自2018年5月14日至2023年5月13日向其提供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45,500,000元的。

2018年7月12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编号为(33100000)浙商资产池字(2018)第15772号《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约定公司自2017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11日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提交质押票据或其他质押资产进行质押申请,质押池融资额度根据资产池内质押资产和资产池保证金账户余额的变化而变化,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0元。

4、融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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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融资合同情况如下:

2017年7月31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编号为(33100000)浙商资产池字(2017)第10548号《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编号为(33100000)浙商票池字(2017)第10548号《票据池业务合作协议》,约定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在资产池、票据质押池融资额度内向公司提供资产池质押融资、票据池质押融资等业务。业务期限自2017年7月31日至2018年7月30日;期满前一个月,如任何一方未提出书面终止要求,协议可自动顺延,每次顺延一年,该合同期限已顺延至2019年7月30日。

2018年5月14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18年0191号《总授信融资合同》,约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向公司提供145,500,000元的总授信融资额度,期限自2018年5月14日至2023年5月13日。

2018年7月12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签订了《资产池(票据池)短期借款业务协议》,约定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向公司提供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0,000元、单笔发放金额不超过10,000,000元的超短贷,有效期与双方签订的《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的有效期相同。

2018年7月2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编号为2018(LCP)619164-1号《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总协议》,约定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开立进口信用证。有效期自2018年7月2日至2019年7月2日。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无对外担保。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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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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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席文杰住所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9号)联系电话 0512-56979228传真 0512-58226639证券部联系人 何小林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何如住所 深圳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联系电话 0755-82130833传真 0755-82131766保荐代表人 王攀、欧阳志华项目协办人 何家洛项目经办人 何雨华、刘浩、单兴、刘欢、申亚秋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学兵住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6-37层联系电话 010-59572288传真 010-65681022经办律师 任理峰、帅丽娜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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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张彩斌住所 无锡市新区龙山路4号C幢303室联系电话 0512-65260880传真 0512-65186030经办注册会计师 刘勇、刘一红

(五)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谢肖琳住所 天宁区北塘河路8号恒生科技园二区6幢1号联系电话 0519-88155678传真 0519-88155675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谢顺龙、谈亚君

(六)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联系电话 021-58708888传真 021-58899400

(七)收款银行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港支行户名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 4000029129200042215

二、有关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推介时间2018年12月26日至2018年12月27日刊登发行公告的日期2019年1月3日申购日期2019年1月4日缴款日期2019年1月8日股票上市日期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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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于下列地点查询上述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振兴路19号)

联系人:何小林

电话:0512-56979228

传真:0512-58226639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联系人:王攀、欧阳志华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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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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