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凯迪:独立董事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03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谢科范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人谢科范,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的规定,就补选王学军先生作为独立董事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1、经核查,未发现王学军先生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学军先生虽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其本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2、王学军先生由公司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凯迪”)提名,阳光凯迪现持有公司29.08%的股份,其提名王学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王学军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经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其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

本人同意王学军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何威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1、经核查王学军先生的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学军先生虽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其本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2、王学军先生由公司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凯迪”)提名,阳光凯迪现持有公司29.08%的股份,其提名王学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王学军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经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其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

因此,本人同意王学军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须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1、经核查王学军先生的简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其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但是,王学军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虽然其本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在取得资格证书之前无法正常履职。凯迪生态目前处于非常时期,涉及大量公司治理、债务重组的相关事项,这些事项均需要独立董事表决或发表独立意见,以督促董事会、管理层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王学军先生无法立即履职,恐怕对董事会和独立董事职能的发挥产生不利影响。

2、王学军先生由公司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阳光凯迪”)提名,阳光凯迪现持有公司 29.08%的股份,其提名王学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王学军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经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其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

基于第 1 条意见,本人对王学军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事弃权。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