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行账户中的部分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机电”或“公司”)于2018年09月06日披露《关于银行账户中的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7),因浙江物产元通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物产元通典当”)诉天津乐宝乐尔旅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乐宝乐尔”)、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金绍平、徐微微、金美欧典当纠纷一案,原告物产元通典当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中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导致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温州分行账户中的存款人民币66,336,000元被冻结。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09月0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内容。
经公司调查,因公司原董事长金绍平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公司公章,导致公司违规为天津乐宝乐尔最高额为3.4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担保。本案涉及的天津乐宝乐尔在该保证合同下的借款发生额为6,500万元人民币。
近日,公司收到杭州中院送达的《传票》,此案的开庭时间为2019年03月06日。公司将积极应诉,并保留追究金绍平法律责任的权利,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