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2018年12 月)
保荐机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名称: 久远银海 |
保荐代表人姓名: 龚晓锋 | 联系电话:13981865588 |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东林 | 联系电话:13308085212 |
培训实施人员姓名: 邹飞 | |
参加培训人员:久远银海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人员。 | |
培训时间:2018年12月26日 | |
培训对应期间: 2018 | |
培训主要内容:《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35号)、《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3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
一、培训基本情况
2018年12月26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远银海”或“公司”)进行了持续督导专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35号)、《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3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二、培训内容简介
对参与培训的人员讲解了《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35号)、《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3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介绍了《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公司法》关于回购股份的最新规定;
2、介绍了近期上市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部分案例;
3、介绍了大股东、特定股东不同减持方式下,《实施细则》规定的具体减持比例、减持期间等;
4、提醒相关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实施细则》的规定。特别提醒《实施细则》发布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三、培训效果
通过此次培训,加强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人员对股份回购及股份减持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明晰了股份回购及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龚晓锋 马东林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О一九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