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芯科技”)及控股子公司成都新橙北斗智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橙北斗”)于近日陆续获得各项政府补助项目资金共计人民币1,1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获得补助的原因或项目 | 金额(万元) | 提供补助的主体 | 获得补助的主体 | 收到补助的时间 | 来源和依据 | 计入会计科目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1 | 重大专项补贴 | 615.00 | 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局 | 振芯科技 | 2018年12月 | 《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局关于申请审定2018年成都高新区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扶持资金补贴方案的请示》(成高电[2018]208号)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否 |
2 | 军民融合补助 | 170.00 |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 | 振芯科技 | 2018年12月 |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军民融合产业政策项 | 营业外收入 | 与收益相关 | 否 |
委员会 | 目资金的通知》(成财企[2018]93号) | ||||||||
3 | 技术创新补贴 | 220.00 | 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局 | 新橙北斗 | 2018年12月 | 《成都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局关于申请审定2018年成都高新区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扶持资金补贴方案的请示》(成高电[2018]208号) | 其他收益 | 与收益相关 | 否 |
4 | 产业扶持补助 | 100.00 | 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 新橙北斗 | 2018年12月 | 《成都高新区关于加快国际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成高管发〔2017〕22号) | 营业外收入 | 与收益相关 | 否 |
注:以上政府补助均系以现金形式补助,且已实际收到相关补助款项。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补助款共计1,105万元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政府补助中的835万元计入“其他收益”会计科目,将上述政府补助中的270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会计科目。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1,105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它说明
上述所披露的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18年度损益的影响以会
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