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的公告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资金使用效率,2018年2月9日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钢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授权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自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已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2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8-002号))。
一、近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到期赎回情况
2018年9月14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9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临2018-045号))
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8日赎回上述到期理财产品,收回全部本金利息,收益符合预期。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的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
序号 |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 (万元) | 产品类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实际收益(万元) |
1 | 新钢股份 | 兴业银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 | 20,000 | 保证收益型 | 2018-9-14 | 2018-12-28 | 4.25% | 244.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