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真实有效、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9年12月31日上午9点
2.召开地点:公司本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陈少波
6.会议的召开是否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说明: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5621.53万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9.7%
2.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含持有境外上市流通股的股东)出席情况:
社会公众股股东2名,代表社会公众股股权0.93万股。
3.公司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权对单笔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以下债权进行整合处理的议案
5621.53万股同意、0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股数的100%。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中波 刘小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则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 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岳阳恒立冷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