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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02

证券代码:832862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17日10:00—11:00。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唐芳律师。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2幢会议室。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之终止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公司聘请广发证券担任公司推荐挂牌与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以来,广发证券勤勉尽责,对公司从挂牌至今的信息披露进行了事前审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经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拟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之终止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自公司聘请广发证券担任公司推荐挂牌与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以来,广发证券勤勉尽责,对公司从挂牌至今的信息披露进行了事前审查,以其专业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约定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将由东吴证券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操作指南》等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鉴于公司拟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相关变更资料、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办理相关手续、其他相关事宜。

(五)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

鉴于公司拟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相关变更资料、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办理相关手续、其他相关事宜。

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在全国股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六)审议《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在全国股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第114条增加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内容,为与《公司章程》的上述修改内容保持一致,现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相应修订。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在全国股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七)审议《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张家边支行申请办理贴现业务的议案》。

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第114条增加公司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内容,为与《公司章程》的上述修改内容保持一致,现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相应修订。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在全国股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8)。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山张家

(八)审议《关于公司拟向渣打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边支行申请办理贴现业务,即以公司持有的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具体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在全国股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九)审议《关于公司拟向上海农商银行张江科技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在全国股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在全国股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十)审议《关于公司拟向宁波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在全国股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

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在全国股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在全国股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日在全国股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公告的《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二)登记时间:2019年1月17日8:30-9:5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558号第2幢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郭菊涵 联系电话:021-59970621 传真:

021-39551870 邮编:201812。

(二)会议费用: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3、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一)《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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