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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饮食:关于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2018年9月28日分别对外发布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因公司控股股东西安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旅集团”)国有股权拟无偿划转至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曲江新区管委会”),将导致曲江新区管委会间接拥有公司的权益超过30%而触发要约收购。曲江新区管委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的申请。今日,公司收到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转来的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要约收购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08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豁免你委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控制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164,299,200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32.9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你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你委应当会同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四、你委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与本次收购及核准豁免要约义务相关的《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收购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暨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之财务顾问报告》、《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之法律意见书》将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后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所有信息均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一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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