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8-128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结构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辰安科技”)于2018年12月28日收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股份”)发来的《关于清华控股筹划转让同方股份股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清华控股与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资本”)于2018年12月28日签署了《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与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之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正在筹划转让清华控股所持同方股份的股份,该重大事项可能触发同方股份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导致同方股份所持公司股份间接转让。鉴于《合作框架协议》涉及的具体事宜尚需各方另行签订正式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且同方股份本次股份转让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该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鉴于公司正在实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截至本公告日,清华控股持有公司500,084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0.35%;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控创投”)持有公司28,973,077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20.12%;同方股份持有公司12,150,000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8.44%。清华控股持有清控创投100%的股权,系其唯一股东;清华控股持有同方股份25.75%的股份,系其控股股东。
上述事项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前述股份转让事宜完成后,清控创投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进展情况,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