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在公司一楼1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22日以书面和邮件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充分讨论和审议,全部董事均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并签署了决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广田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民生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展期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11月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现已到期,公司偿还了4,862,727.48元,剩余45,137,272.52元。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人民币45,137,272.52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展期,期限3个月。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松森及其夫人、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用公司及子公司吉林省公路机械有限公司应收账款17,569万元提供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