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健民集团叶开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与扩产升级项目(一期)建设的议案》,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公司实际发展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提高产品品质,增强公司产品竞争力,对促进公司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未发现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3、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暨健民集团叶开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与扩产升级项目(一期)建设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