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18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12月28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诺德中心11号楼4307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1名,独立董事杨华勇因事请假,委托独立董事陈基华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易铁军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余赞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和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
度,同时投资部分新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8,455.00万元,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编号:
2018-052)。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二)审议通过《关于人事任免的议案》。同意推荐周伟程为参股公司徐州淮海国际铁路物流港建设有限公司董事人选。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部分或有事项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或有事项的承诺》中承诺的关于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房产的办证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该承诺的其他承诺事项不变;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延长部分或有事项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编号:2018-053)。由于董事沈平为关联董事,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方案>的议案》。同意按照《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开展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相关工作。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