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参股子公司股权出质登记手续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常熟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784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用于支付公司购买泰安鼎鑫冷却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安鼎鑫”)100%股权所需支付的现金对价。
公司将收购交易完成后持有的泰安鼎鑫100%股权为此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并由常熟市铝箔厂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有关贷款及质押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办理贷款及质押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9)、《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1)。
近日,公司收到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私营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泰)私营股权登记设字[2018]第001142号),公司持有的100%泰安鼎鑫股权已完成股权出质登记手续,具体信息如下:
出质股权所在公司:泰安鼎鑫冷却器有限公司
出质股权数额:3000(万元/万股)
出质人: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分行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