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非独立董事王振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振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8年12月28日
附:王振华先生简历
王振华先生简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1970年生,硕士,机械电子专业,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现任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所长、所党委副书记。王振华先生1993年7月年进入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工作,历任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主任、所副总工程师、所长助理、副所长职务,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1年入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拥有的多项技术成果荣获国防科学技术进步奖项和中船重工集团公司科学技术奖项,获得多项国防发明专利,现任中国惯性技术学会副理事长,军委装备发展部惯性专业组成员,湖北省光学学会理事长。截至本公告日,王振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情况以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