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2月21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区支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区支行办理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授信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委托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同意公司拟在做好资金支付预算、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委托首创证券责任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现金管理投资额度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该决议有效期为36个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在此议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临2018-122号公告。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审议通过《关于投资龙山县城乡安全饮水工程PPP项目的议案》1、同意公司投资龙山县城乡安全饮水工程PPP项目,投资金额为人民币81,051万元,项目规模为总设计供水能力为14.48万吨/日。
2、同意公司与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与县供水公司合资设立龙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货币出资人民币21,840万元,持有其89.8%股权。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协议。
详见公司临2018-123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凤凰县污水处理及管网维护PPP项目(存量)的议案》
1、同意公司投资凤凰县污水处理及管网维护PPP项目(存量),项目总规模6.0784万吨/日,本期规模3.5484万吨/日,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38,050万元。
2、同意公司货币出资人民币11,420万元,设立凤凰首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持有凤凰首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协议。
详见公司临2018-124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临2018-125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7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