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32号B座20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提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8年12月27日下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振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土地回购事项签署<收购协议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园区管委会)关于土地回购事项签署《收购协议书》,由园区管委会收购“易世达科技园”项目用地及地上建筑物,总价款108,524,453.36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协议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土地回购事项签署<收购协议书>的公告》。
本议案经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