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8年12月17日以邮件、传真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曾泰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清查出来的账龄长、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同时对公司毁损报废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进行核销。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