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060 证券简称:高能5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高能时代在线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高能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财富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00股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58.26%。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100,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起至/冻结股份将在中国结算公司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公司控股股东高能财富公司因债权债务,其持有我公司100,000,000股股份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三)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1、冻结了控股股东高能财富公司持有我公司的全部股权;
2、冻结期间未经法院允许,公司不得为高能财富公司股权办理转让、质押等手续,不得向高能财富公司支付股息、红利等收益,如有,公司应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或联系相关法院;
3、公司自收到本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法院提供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表、会计账簿、财会报告、财务目录等相关资料,并配合股权评估机构
公告编号:2018-091对公司进行相应的股权评估。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高能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否为控股股东:是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00,000,000、58.26%股份限售情况:100,000,000、58.26%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00,000,000、58.26%曾经股权司法冻结情况(如适用)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本次司法冻结不存在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未导致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18年5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高能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因控股股东的债权债务,其持有本公司100,000,000股股份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沪民初11号司法冻结,详见2018年5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股权司法冻结公告》(2018-041)。
三、备查文件目录
2018年5月,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高能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因控股股东的债权债务,其持有本公司100,000,000股股份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沪民初11号司法冻结,详见2018年5月1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股权司法冻结公告》(2018-041)。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沪0115执21980号
江苏高能时代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