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257号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晚间披露的《关于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显示,你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的基本银行账户已被司法冻结。截至你公司披露前述公告日,你公司及子公司共有6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冻结金额合计7,019,424.32元。此外,根据你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公告,你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翰晟”)办公场所被公安机关查封,浙江翰晟基本存款账户被冻结,你公司董事长陈环(兼任浙江翰晟董事长)被逮捕。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你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进展情况和具体影响,你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
2.请你公司自查并详细说明是否出现我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1条所规定的公司股票应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如存在,请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13.3.3条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3.根据你公司披露的公告,浙江翰晟办公场所被公安机关查封的原因是公安机关“在侦查金忠栲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发现浙江翰晟持有的部分财物、文件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请你公司自查,你公司、你公司子公司及你公司相关工作人员
是否存在涉及前述案件的违法行为。
请你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前回复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揭示相关风险。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