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2月25日下午15:3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12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超英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的具体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相关事宜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完毕,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进行结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规定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剩余全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对促进公司发展起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