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2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30。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号竞园艺术产业区39B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小川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15:00至2018年12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05,764,3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326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所持股份205,682,6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314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所持股份81,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2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81,70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0.0120%。
9、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小川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预计2019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05,693,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54%;反对6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3%;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519%;反对6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2546%;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935%。
本议案已经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预计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05,687,6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27%;反对6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200%;反对6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9865%;弃权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935%。
本议案已经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指派张莹律师、潘艳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四、备查文件1、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