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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曼3:主办券商关于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延期恢复转让的风险提示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26

风险提示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申万宏源”或“主办券商”)作为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达尔曼3,证券代码:400037,以下简称“达尔曼”或“公司”)的主办券商。针对达尔曼执行重整计划发现的问题,特作出如下风险提示:

达尔曼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3日开始停牌,停牌的具体事由为正在筹划重大事项。2016年7月11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根据债权人经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了达尔曼公司重整一案。2016年9月7日,西安中院指定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担任达尔曼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2016年11月18日,西安中院以(2016)陕01民破2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宣告达尔曼公司重整。2016年12月29日,西安中院作出(2016)陕01民破20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由债权人经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重组方对达尔曼公司实施重整。

2017年6月19日,西安中院作出(2017)陕01民破20号之六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延长达尔曼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2017年12月28日。2017年12月18日,西安中院作出(2017)陕01民破20号之七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延长达尔曼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至2018年12月28日。

2018年10月1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依据西安中院送达的(2016)陕01民破20号之五民事裁定书及(2016)陕01民破2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了达尔曼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的划转及冻结工作。

根据西安中院作出的(2016)陕01民破20号之八号民事裁定书,2018年12月21日,达尔曼收到经易金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2018年12月19日颁发的经易金业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表明经易金业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信息已完成变更手续,投资人(股权)变更为西安达尔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773.043万元,占比100%。此次投资人(股权)变更后,经易金业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达尔曼公司本次重整计划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报告日,达尔曼公司尚未进行首次信息披露,根据《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主办券商认为达尔曼公司需继续停牌,达尔曼最晚恢复转让日为2018年12月26日,截至目前,主办券商未收到达尔曼延期恢复转让申请相关文件。

主办券商将继续履行对达尔曼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及公司重组进展,督促挂牌公司尽快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履行重组程序;主办券商将督促公司尽快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要求披露停牌事项进展,履行重组程序后及时、

主动申请复牌。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盖章)2018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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