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股人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股票提前购回的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陈家兴先生关于质押式回购交易部分股份提前购回并解除质押的通知,其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提前购回了部分质押股份并办理完毕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 股数(股) | 质押开 始日期 | 解除质 押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备注 |
陈 家 兴 | 实际控制人 | 8,500,000 | 2017年11月15日 | 2018年12月18日 | 长江 证券 | 25.17 | 初始交易 |
2,704,705 | 2017年11月15日 | 2018年12月18日 | 长江 证券 | 8.00 | 补充质押 | ||
合 计 | 11,204,705 | 33.17 |
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解除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陈家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774,705股,占公司总股本10.08%;陈家兴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5,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4.41%,占公司总股本的4.48%。
宁夏青龙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陈家兴、宁夏润鑫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05,603,559股,累计质押股份54,000,000,累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率为51.1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率为16.12%。
二、备查文件
1、长江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两方协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