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26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玉梅女士主持,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19年-2021年)>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制定《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