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12月1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26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潘叶江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和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章程》,制定《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的业务范围主要是申请和签署与授信业务有关的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其中包括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履约保函等业务。并授权董事长潘叶江先生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并签署与授信银行单笔借款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业务的合同及其相关法律文件,本次授权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8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12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
三、备查文件
1、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