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冻结告知书》及部分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2月24日,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出具的《冻结告知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到《冻结告知书》具体情况
2018年12月24日,公司收到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出具的《冻结告知书》,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被合同诈骗一案,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已立案侦查,为及时挽回经济损失,决定对公司股东陈德宏等人的股票予以冻结。(公司被合同诈骗立案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发布的2018-082号公告)。
陈德宏等人系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交易对方,即大象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象广告”,曾用名“大象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2018年,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大象广告96.21%股权,交易作价237,261.45万元,其中现金对价支付金额为57,696.41万元,股份对价支付金额为179,565.04万元,合计发行股份115,624,6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4%。上述股份已于2018年5月1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陈德宏等30名交易对方名下。
二、部分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情况
2018年12月25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获悉,公司5%以上股东陈德宏股份被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进行了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轮候冻结数量(股) | 轮候机关 | 轮候期限 | 委托日期 | 冻结深度说明 |
陈德宏 | 否 | 37,279,083 | 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 | 36 | 2018-12-24 | 冻结(原股+红股+红利)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德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7,279,0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1%。陈德宏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36,509,768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 97.94%,占公司总股本11.67%;被冻结的数量为37,279,083 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00%,占公司总股本11.91%。陈德宏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先后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和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进行了司法轮候冻结。
(三)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陈德宏先生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并非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德宏先生此次股份被冻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昌吉回族自治州公安局出具的《冻结告知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