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本次审议的《公司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终止规划改造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合计3,329.83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上金额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偿还银行贷款、增加饲草料储备和补充流动资金等。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当前业务发展和战略布局,是在对募投项目进行认真、细致的评估分析基础上作出的慎重决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关伟、李宇立、李大明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