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5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21日以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王永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对召开董事会的规定,经表决方式通过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及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广东恒颐医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颐医疗”)参与竞拍位于茂名市高地片区南海大道东侧GD02MJ-02a的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编号为WG2018-33,土地面积69,658.21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医卫慈善,出让年限为商服40年、住宅70年、医卫慈善50年,土地竞拍金额为11,485万元。
恒颐医疗拟通过竞拍上述土地用于发展医养项目,为了承接和推动医养项目的建设发展,公司同意子公司恒颐医疗在竞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后,以自筹资金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茂名恒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并以项目公司为实施主体最终与茂名市国土资源局水东湾新城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恒颐医疗自筹资金,上述事宜已经恒颐医疗股东
会审议通过,且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竞拍土地使用权及设立项目公司等相关事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及其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广州香雪健康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香雪健康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1,000万元在广东省德庆县设立全资子公司广东香雪南药发展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准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涉及的工商注册登记事宜。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广州香雪健康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东粤财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租赁”)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租赁业务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租赁期满后,公司将按照约定购回标的物。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该业务的相关手续、签署相关协议等相关文件。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