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通知于2018年12月2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2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唯一先生主持。经会议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变化、资本市场波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较大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四)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五)拟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六)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七)回购股份的期限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八)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具体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二、审议通过了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及其全资子(孙)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拟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12,000万元,即共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即上述4.2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具体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增资的议案(逐项表决)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江苏吴中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为医药集团全资子公司。为满足上述三家企业的日常业务经营需要,改善上述企业财务结构,促进核心医药业务进一步快速发展,公司拟对上述三家企业增资。
(一)公司拟以现金形式对医药集团进行增资,拟增资金额为9,0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二)医药集团拟以现金形式对销售公司进行增资,拟增资金额为5,135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三)医药集团拟以现金形式对进出口公司进行增资,拟增资金额为3,200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具体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1月16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具体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