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神州高铁 公告编号:2018184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与第二大股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框架性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就具体合作事项将另行签订协议进行约定。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结合神州高铁未来发展战略签署的,目前双方尚未展开实质性工作,对公司经营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订情况概述近日,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州高铁”)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高新”)和第二大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国投”)的通知,基于对轨道交通行业未来发展前景的共同信心,为了把握好轨道交通行业尤其是运营维保市场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双方决定共同加大对公司业务的支持力度,促进企业快速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公司业务开拓和未来发展等方面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合作方介绍(一)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投高新是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总额420亿元,作为国投集团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平台,主要从事控股直投业务和股权基金业务。控股直投业务主要投向先进制造及信息技术、医药医疗及生命科学、环保及新材料等领域;股权基金业务目前拥有国投创新、国投创合、国投创业、国投创益、海峡汇富等5家基金管理公司,形成了覆盖VC、PE、FOF、政策性专项基金、区域性基金的多元格局,基金管理规模接近1600亿元,是管理国家级政府引导基金支数最多的股权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也是央企中从事股权基金业务最早、品种最全、规模最大的股权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之一。
1、企业名称: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089M3、成立日期:1989年04月19日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5、法定代表人:潘勇6、注册资本:249,529.92万人民币7、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中关村软件园信息中心201B
8、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资产受托管理;
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海淀国投是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属全资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500亿元。旗下拥有多家上市公司,其他全资、控股以及参股企业百余家。公司成立以来,在海淀区委区政府、区国资委的领导下,积极发挥区域国企融资服务功能、产业引导职能的同时,积极贯彻区政府的经济发展战略意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发挥区属国企的主力军作用,逐步形成了以科技投资、文化教育、科技金融、城市服务四大领域为核心、新兴产业为新动力的多元化产业布局。
1、企业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102033073C3、成立日期:1992年12月04日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5、法定代表人:林屹6、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7、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9号鑫泰大厦三层8、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9、关联关系: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协议主要内容(一)合作宗旨国投高新和海淀国投作为神州高铁控股股东和第二大股东,将与其他股东共同发挥国有资本的资源优势和市场化运营的机制优势,合力将神州高铁打造成为创新型轨道交通产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典范。
(二)合作内容1、共同推动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双方共同研究推动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称该基金)设立,该基金原则上由国投高新组织成立,海淀国投参与投资并引入社会资本,基金首期规模不低于30亿元,未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继续增加。基金主要用于轨道交通精品PPP、TOT、租赁等与神州高铁业务相关的项目投资,协助神州高铁快速开拓市场。
基金设立须依照协议双方的相关决策审批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正式实施。2、共同导入资源协助业务开拓在神州高铁业务开拓过程中,双方充分发挥作为产业投资平台在各地广泛投资形成的优势,积极导入资源,协助神州高铁进行业务开拓。
国投高新发挥央企资金优势和国投集团在铁路、港口、物流等产业和矿产资源运输需求等方面的产业优势;海淀国投发挥地方国有资本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地域优势和中关村高科技产业集聚的区域优势,共同推进神州高铁战略升级和业务稳健发展。
3、共同建设发展轨道交通相关业务唯一平台双方在未来的业务布局中明确将神州高铁作为发展轨道交通相关业务的唯一平台,神州高铁是双方未来在轨道交通领域业务开拓、资源整合的唯一载体。
双方将根据各自在资金、信用、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和能力,共同打造轨道交通新的产业一极,推动神州高铁向轨道交通运营维护的世界级优秀企业迈进。
(三)其他事项
1、本框架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双方应积极贯彻落实本框架协议的相关约定,为本框架协议的顺利实施
尽最大努力。
3、对于本框架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以双方届时另行签署的相应合同或协议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1、本次协议签署双方为公司前两大股东,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有重大影响,双方明确将公司作为发展轨道交通相关业务的唯一平台,未来在轨道交通领域业务开拓、资源整合方面,公司将是双方的唯一载体。上述约定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拓宽公司业务渠道,促进公司快速发展。
2、本次签署协议后,双方将在公司业务开拓过程中,发挥各自优势,把握轨道交通运维产业发展机遇,积极导入资源,协助公司进行业务开拓,推进公司战略升级和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
五、风险提示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双方后续将另行签订协议约定。
2、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国投高新与海淀国投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