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8-032证券代码:832884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9日下午14:00-16: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月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公司会议室
公司向关联方宁波圣瑞思服装机械有限公司租赁厂房,预计2019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75万元;公司向关联方宁波东普瑞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采购材料,预计2019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5万元;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袁峰及其配偶2019年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或授信提供担保预计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2019年预计全年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230万元。参见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二)审议《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议案 》
公司向关联方宁波圣瑞思服装机械有限公司租赁厂房,预计2019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75万元;公司向关联方宁波东普瑞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采购材料,预计2019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5万元;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袁峰及其配偶2019年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或授信提供担保预计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2019年预计全年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230万元。参见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公司2018年10月18日召开的董事会、监事会及2018年11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因公司大额订单实施需要,经公司慎重考虑,决定终止本次权益分派及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后续实际经营情况,重新制定权益分派方案。参见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31)。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公司2018年10月18日召开的董事会、监事会及2018年11月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因公司大额订单实施需要,经公司慎重考虑,决定终止本次权益分派及相关事宜。公司将根据后续实际经营情况,重新制定权益分派方案。参见同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3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1月9日12:00-14:00
(三)登记地点:公司办公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1、联系人:吕蒙 2、联系电话:13957414504。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参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请于会议召开前10日提交。
(一)《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