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江化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26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化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于2018年12月25日对江化微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检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华泰联合证券针对江化微实际情况制订了2018年度现场检查工作计划。为顺

利实施本次现场工作,提高现场工作效率,切实履行持续督导工作,华泰联合证券于2018年12月19日以邮件形式将现场检查事宜通知江化微,并要求公司提前准备现场检查工作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2018年12月25日,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代表人根据事先制订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采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和询问、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检查主要控股子公司、查阅和复印公司账簿和原始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与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负责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银行等沟通交流等形式,对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2018年度三会运作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以及经营状况在内的事项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江化微的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议事

规则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江化微2018年度三会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资料,重点关注了上述会议召集、召开方式与表决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查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资料文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2018年江化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8年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通知、召开、审议、表决等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二)信息披露情况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江化微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2018年已披露的公

告及报备材料等,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是否合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报备材料是否完备等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准确、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信息披露公告及报备材料保存完整。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现场检查人员重点关注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

来情况,查阅了江化微《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议记录、银行对账单及往来明细账等,并与公司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

核查意见: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完全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江化微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情况、银行对账单、募集资

金使用的相关会计凭证以及相关会议记录、决议等文件资料,核查了大额支出的相关凭证,并与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交流。

核查意见: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能够按照制度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财务资料及有关文件,并与公司财务、高管人员沟通

交流,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公司已经按照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明确。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江化微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发展状况现场检查人员通过查阅江化微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重要采购销售合同、

定期及临时报告等,并与公司高管沟通交流,了解近期行业和市场变化情况,对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意见: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销售、管理、采购、研发等业务正常开展,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整体经营情况良好。公司主要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无。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意见

保荐机构提请上市公司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积极组织开展并加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完善投资者保护工作,并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四、是否存在《保荐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江化微存在根据《保荐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在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中,江化微能够积极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并安排检查人

员与公司高管及员工的访谈以及实地调研,为保荐机构现场核查工作提供了便利。

六、本次现场检查结论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

对江化微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现场检查,本保荐机构认为:2018年江化微三会运作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稳步推进;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完全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无违规存放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违规进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及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覃文婷 张 东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