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2月20以电子邮件、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审计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评估机构。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