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0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12月24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富青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详见临时公告2018-031号)。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监事会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