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成为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18〕119号)文件,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企业之一,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试点工作相关要求,稳妥推进落实各项改革举措。
公司将持续关注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本运营试点工作的进展,并对涉及本公司的相关内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