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相关议案,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及聘任财务顾问构成的关联交易,发表同意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的意见1、经核查,王栎栎先生因工作安排的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职务,并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委员。王栎栎先生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
2、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栎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2018年12月21日送达董事会即生效。我们同意王栎栎先生的辞呈。
3、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的议案》。我们一致认为,聘任曹正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聘任程序合法、有效;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
求。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曹正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聘任财务顾问暨关联交易的意见1、公司聘请财务顾问对资本运作方案提供系统的、专业的技术支持有利于公司开展资本运作;
2、公司聘请关联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务顾问,系对财务顾问团队专业水平的认可,且拟支付的财务顾问费用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以上无正文,本页为《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征夫 张秀生 王清刚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