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德钒钛”)实际控制人河北钢铁集团拟采取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承德钒钛及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实施后,承德钒钛将解散并不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3.1条规定,本所将自2009年12月29日起依法终止承德钒钛股票在本所上市交易。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承德新新钒钛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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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09-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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