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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奥股份:《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24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拟对2018年4月修订的《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原《公司章程》”)及2013年3月修订的《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做以下修改:

一、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序号

序号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93,251,508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10,552,111元。
2.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293,251,508股,均为普通股。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810,552,111股,均为普通股。
3.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4.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5.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股份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6.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第四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

资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资计划; ……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资计划; …… (十六)审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回购方案;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7.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 (十六)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8.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第一百二十一条 除本章程另有规定外,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9.第二百零九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不含本数。第二百零九条 本章程所称“以上”、“以内”、“以下”、“不得超过”,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低于”、“多于”、“超过”不含本数。

二、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序号

序号原条款修订后条款
1.第十三条 股东大会职权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 股东大会职权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十六)审议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回购方案;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及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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