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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安科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12-22

证券代码:300523 证券简称:辰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8-125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执行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及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袁宏永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聘任苏国锋先生担任公司执行总裁,聘任李陇清先生、黄全义先生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聘任孙茂葳女士、吴鹏先生、梁光华先生、王萍女士、吕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聘任孙茂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吴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梁冰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23)。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已,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吴鹏先生、梁冰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吴鹏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吴鹏、梁冰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94

联系电话:010-57930911、010-57930906

传真号码:010-57930135

电子邮箱:ir@gsafety.com

特此公告。

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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